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发文日期: 2024-07-21 11:15:28 生成日期: 2024-07-21 11:15:2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黄圩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征集黄圩镇辖区范围内非法违法“小化工”线索的公告
词:

关于征集黄圩镇辖区范围内非法违法“小化工”线索的公告

文章来源:黄圩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7-21 11:15 责任编辑:郝永佩

近期省内外非法违法“小化工”连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社会影响十分恶劣,成为安全生产的毒瘤。根据上级要求,决定在全范围公开征集非法违法“小化工”线索。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若发现我辖区范围内非法违法“小化工”线索可反映举报,我们将及时核实并开展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非法违法“小化工”范围

1.非法违规建设厂房(仓库)从事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的;2.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利用合法企业闲置、停产厂房(仓库)从事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的;3.非化工企业未经许可非法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4.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5.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或废弃养殖场、学校以及扶贫车间、闲置民房、偏僻地点等,非法违法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场所和个人。    

举报方式

1.发现非法违法“小化工”,可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57-7656212,邮箱:3181744207@qq.com。

2.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或企业名称)、地址、违法违规行为等具体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3.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和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