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征地法定公告
发文日期: 2025-03-13 09:31:06 生成日期: 2025-03-13 09:31:06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黄圩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泗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泗政征预告〔2024〕2号)
词:

泗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泗政征预告〔2024〕2号)

文章来源:黄圩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3-13 09:31 责任编辑:郝永佩

泗政征预202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草沟镇夏庙村时北村民小组和丁湖镇春韩村小张庄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项目拟征收土地2#阀室东至夏庙村耕地,南至夏庙村耕地,西至夏庙村耕地,北至夏庙村道路,3#阀室东至春韩村道路,南至春韩村耕地,西至春韩村耕地,北至春韩村耕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新建2座天然气阀室,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泗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草沟镇、夏庙村、时北村民小组和丁湖镇、春韩村、小张庄村民小组范围内,采用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电子屏显示等方式发布,并在泗县政府门户网站(www.sixian.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蒋振,联系电话:17755729295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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