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补助标准为: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 、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具体标准按当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执行。(皖政办[2016]5号《关于加快推进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
工作流程:贫困户申请-村民评议-村公示-镇复核公示-县住建委审定-实施-验收-县财政打卡至“一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