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宿州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 校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 学校 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周家伟
副组长:顾 绪孟 程绪州
主 管: 朱邦球
成 员:曹峰 朱启良 许道海 陈尚 全体班主任
三 、 明确 职责:
组 长:对学校食品、饮水卫生安全工作负全责,全面领导、统一协调学校食品、安全卫生工作。
副组长: 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健全学校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领导和落实食品安全卫生工作,与相关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主 管:
1. 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食品、饮水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档案资料。
2.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食物中毒及饮食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 经常巡视观察食品进库入库发放学生食用工作
4.负责对师生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的教育管理工作,
5.巡视及检查食品周围的卫生环境,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卫生执法部门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整改。
6. 每学期初负责将食品、饮用水水样送疾控中心检验,保障师生的食品、饮用水安全。
其他成员职责:
1.协助并积极参与学校食品及食品管理人员的工作,按学校要求做好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专题宣传教育工作及其它工作。
2.当发现学生食用食品有问题时,全校师生都有责任和义务及时上报学校领导,为学校及时处理和解决问题提供依据。
3.积极主动配合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4.如发现相关教师因监督不力导致学生饮食出现事故并对事故真相隐瞒不报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四、应急反应
学校应急反应流程图
现场师生
(报告) ↘
↓ ↘
学校领导
↓ ↘
↓ ( 采取紧急措施,赶赴现场 ) 学校信息报告人
↓ ↙ ( 立即 报告) ↘
↓ ↙ ↘
主管 行政部门 医院 卫生 部门 公安 部门
第一步:
1.联系医院组织救治;
2.追回已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3.停止发出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
4.保存好食品的留样;
第二步:
1.向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通报情况;
2.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排查致病因素,对现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
3.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等工作;
第三步:
1.按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2.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及卫生部门,请求支持和帮助;
3.学校 在 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和员工情绪,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大庄镇中心学校
2018年9月
学 校 食 品 安 全
应
急
预
案
大庄镇中心学校
二0一八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