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强化查违控违,坚决遏制农村违法建设、无序建设,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助推脱贫攻坚,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
农村破危房屋整治不包括纳入土地增减挂项目实施计划的村庄。
(一)拆除危旧房屋。
1.长期闲置无人居住破危房屋。对于无人居住长期闲置的破危房屋,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丈量四至,登记造册,予以拆除。
2.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政策。按照《安徽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农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面积应控制在220平方米以内。对于违反宅基地政策超面积建设或一户多宅的农户,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无条件自行拆除其超宅基超面积部分的破危房屋。
3.合理补偿。对于被拆除的破危房屋,根据房屋状况分为土墙草顶、土墙瓦顶、砖墙瓦顶三种基本类型,分别按每平米100元、150元、200元标准给予补偿。对于经村“两委”组织认定的无主破危房,实施无偿拆除。
(二)整治老年房。
1.鼓励引导儿女赡养老人,与老人共同生活。对于主动接迎老人与其共同生活,且将老人居住的低矮破危房屋予以拆除复垦的,按上述破危房屋拆除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同时一次性奖励子女2000元。
2.鼓励支持集中建设老年房。对儿女条件一般,经村民代表会议评定,不具备赡养能力的,鼓励以自然村为单位申报,纳入县建设计划,统一规划设计,集中建设老年房,产权归集体所有,动员老人集中入住,拆除原有破危房屋。
(三)消除住房安全隐患。对农民现有住房低矮破旧存在安全隐患且仅有一处宅基地的,优先鼓励引导农民进城购房居住,对购房农户实施购房补贴、减免契税、给予房屋拆除补偿,将其宅基地实行有偿退出。对于不愿进城购房居住的,可以按照《泗县查处违法建设办法(暂行)》(泗办发〔2015〕16号)文件精神,依法依规从严履行审批程序,农民自行无偿拆除破危房屋就地进行改翻建,改翻建的房屋面积不得超过110平方米。对于享受国家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原有危旧房屋必须无偿予以拆除。
(四)集中整治各类畜禽圈舍。严格落实禁养政策,对禁养区内各类畜禽圈舍一律依法依规搬迁拆除。对设施较好的圈舍,鼓励农户进行生产改造,从事非养殖无害化生产。对有意愿继续从事畜禽养殖的农户,以乡镇为单位,统一规划建设现代化养殖小区,集中入区饲养。畜禽圈舍拆除工作由乡镇村统一组织实施,县财政给予每村10万元,作为拆除所必需的工作经费,由乡镇统筹使用。
(五)旱厕改造。结合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对全县旱厕进行集中拆除改造,县财政按户均14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含省、市奖补资金)。
(六)集中清理柴草垛和建筑垃圾。坚持因地制宜、因村因户施策,将农村柴草垛集中处理或有序堆放,做到规整统一,放置整齐;建筑垃圾可以铺路填坑或就近填埋。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乡镇(开发区)、村(社区)是实施破危房屋和畜禽圈舍拆除的主体,具体负责组织拆除工作。乡镇(开发区)要成立专班,统一组织推动,各行政村(社区)要成立理事会,充分发挥乡贤能人作用,加大自治组织的推动力量。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亲自带头把农村家中长期闲置、破危房屋、各类圈舍进行拆除,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教育引领广大群众,切实发挥好以上率下的作用。
(二)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农村破危房屋整治,实行由点到面,分步实施,稳步推进。2017年内实施的重点是列为农村环境“三大革命”首批整治的30个行政村、长沟镇成片整治村、大庄镇连片整治村、草庙镇整镇推进村、屏山镇徐贺彭鲍枯河连片整治村和上青大道、环县东路重点村,集中整治任务于年底前完成。县财政给予每村100万元用于整治奖补和工作经费。对于整治效果好的村庄,县财政将优先整合资金给予支持,配套建设农村道路和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整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农村破危房屋整治,事关千家万户,涉及广大农民的实际利益。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多方联动,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既依法依规,又切合群众利益。宣传部门要牵头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住建部门要牵头做好组织推动、工作调度、督查考核工作。国土部门要主动谋划报批土地增减挂项目。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畜禽养殖的环保监管和处罚力度。畜牧部门要严格落实好禁养政策,科学规划推动农村养殖小区建设。发改部门要将农村破危房屋整治纳入相关规划,争取相关项目资金支持。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落实好奖补资金。卫计部门要加强农村爱国卫生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生活方式。文明办要积极倡导文明新风,营造尊老爱幼的社会环境。各乡镇(开发区)要做好调查摸底,建档造册,组织实施,统筹推进。
(四)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动员各级干部走村入户,与农民朋友面对面交流,广泛宣传土地、环保、住房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积极主动参与。要树立鲜明的工作导向,农村破危房屋整治要与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三大革命”相互衔接,有机结合,统筹推动。
(五)督查调度,强力推动。建立健全督查调度机制,对首批实施的重点村,实行每周一督查一排名一通报,每月一考评一奖惩。对重视不够、整治工作连续处于全县后进位次的乡镇主要负责人,将进行电视表态、通报批评、领导约谈、问责追责等方式追究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