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暂住登记
发文日期: 2022-08-24 09:13:40 生成日期: 2022-08-24 09:13:4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大庄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暂住登记
词:

暂住登记

文章来源:大庄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8-24 09:13 责任编辑:汤赛丽

1.受理部门;各户籍派出所 
2.
办理条件;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相片,以及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证明材料: 
(一)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二)房屋租赁合同、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住宿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材料; 
(三)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3.
办理流程;应由本人(户主、监护人)或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持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办理。 
4.
所需材料;身份证等材料 
5.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1841号)、《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皖公治安〔202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