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分为三个档次: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享受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在享受12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自第5年起开始计算,每满1年,增加2个月失业保险金,合并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在享受18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自第10年开始计算,每满1年增加1个月失业保险金,合并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按照申领地市本级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方式和时间?
答:失业保险金申请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次月起按月发放,享受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