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根据《泗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方案。
二、领导小组
组 长:周家伟(校 长)
副组长:许道君(副校长)
组 员:徐加好 陈尚 王苗苗 胡恒雪 陈瑞 许小陪 朱迪雅 张新宇 赵雪桂 许冉 许梦云
职责:全面负责学校新生招生工作。
三、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四、招生政策
1.年龄规定。截至2023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2.范围规定。户口为大庄村;王官村;回庄;朱泗庄;小庄;原许超村;田庄村的适龄儿童,在外地上学的本学区内学生、农村居民在大庄街购房、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五、招生计划
一年级招收8个班,每班42人,合计:336人。
六、报名条件
1.户口在本学区的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供:户口本及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父母一方信息页、入学儿童信息页);父母一方(和儿童是同一户口本)身份证及复印件等。
2.农村居民在大庄街购房,所购商品房是在本学区的,其子女入学需提供:监护人房产证及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及地址信息页)或盖有不动产管理局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及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父母一方信息页、入学儿童信息页);父母一方(和儿童是同一户口本或房产证持有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非本学区户口)需提供:务工证明(一年的工资单及用工单位证明)或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户口本及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入学儿童信息页、父母一方信息页);父母一方(务工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在本学区的居住证明。
七、报名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符合招生条件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按以下时间安排,持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间 |
招生情况 |
报名地点 |
8月28日8:00-9:00 |
中心园大(1)班、大(2)班 |
北校区教学楼一楼 一(5)班 |
8月28日9:00-10:00 |
中心二园大(1)班大(2)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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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10:00-11:00 |
中心二园大(3)班大(4)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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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14:00-16:00 |
小太阳、千诺幼儿园本学区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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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8:00-9:00 |
在外地上学的本学区内学生 |
教导处 |
8月29日9:00-10:00 |
在大庄购房、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2.报名流程:先到咨询处咨询入学情况 到材料审核处审核材料 经审核通过到登记处填写学生信息采集表。
3.录取情况公示。8月31日下午5点,我校将公布新生名单及分班情况。9月1日上午10直接到班级报名入学。
八、非起始年级招生办法
1.年龄规定。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础上,符合申请年级对应的年龄段,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2.范围规定。户口为大庄村;王官村;回庄;朱泗庄;小庄;原许超村;田庄村的适龄儿童,在外地上学的本学区内学生。
3.报名需提供材料:学生和家长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生的学籍表。
4.报名时间及地点:8月29日-8月30日府前街校区和青年路校区教导处。
5.录取情况公示。8月31日下午5点,公布录取及分班情况。9月1日上午10点直接到班级报到入学。
九、工作要求
1.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 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履行好控辍保学职责,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
2.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格按照划定的学区,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做到学区内符合入学政策的学生应招尽招,不符合政策的学生1名不招。不招收各类特长生,不招收学区外适龄儿童少年。
3.落实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 “ 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
4.落实相关对象教育优待政策。切实做好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招商引资企业高管人员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5.规范报名信息采集。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6.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每班不超过 45 人,严禁产生大班额。一年级标准班额内预留适当学位,用于解决正常休学复学学生的学位问题。一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通过考试分班,不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7.强化监督问责。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和申诉受理机制,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坚决遏制招生工作中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泗县大庄镇中心学校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