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衔接资金项目
发文日期: 2021-03-29 11:04:28 生成日期: 2021-03-29 1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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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瓦坊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本级政府扶贫政策]泗县瓦坊乡集中开展农村危房清零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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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政府扶贫政策]泗县瓦坊乡集中开展农村危房清零行动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瓦坊乡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3-29 11:04 责任编辑:赵海波

各村党总支、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提升“住房安全有保障”水平,切实贯彻落实《泗县集中开展农村危房清零行动实施方案》,确保县顺利脱贫摘帽,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集中50天时间开展农村危房清零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开展农村住房全面排查,逐户排查认定房屋危险等级,实施分类整治,做到农村住房排查、认定、整治全覆盖,全面清除农村危房,确保镇域农户住房安全。

二、时间安排

 2018年11月20日前。

三、工作重点

(一) 农村住房危险等级排查认定。(10月18日前)依据《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农村房屋危险性等级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结构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住房结构安全;B级:结构基本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个别非承重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住房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栋危房。

镇、村负责组织人员,依据《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逐村逐户实地排查勘察,重点排查老旧房屋、疑似危房。通过现场查看房屋地基基础、墙体、梁柱、屋顶是否发生塌陷、开裂、倾斜、漏雨、透光等,综合考虑房屋的破损程度,进行综合认定,填写《泗县农村住房安全排查认定表》,由乡镇、村排查认定人员签字确认,村委会主任、扶贫工作队长签字盖章后,经镇负责人复核签字,于2018年10月18日前报送县住建委、房管局核定。对无法认定危险等级的,由县住建委、房管局组织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房屋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危险等级认定,房屋认定工作于2018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认定结果在村、乡镇公示栏以及县主管部门官网等媒体依次公示,每层次公示不少于3天,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 农村危险房屋集中整治。综合不同危险等级房屋的认定,B级房屋简易维修即可使用,C级以修缮加固为主拆除为辅,修缮加固房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住,D级必须拆除或拆除重建。坚持透明公正,通过自愿、动员、依法等方式推动农村危房清零行动全面实施。清理整治的范围和政策:

1、农村危房改造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旧房屋拆除。(10月28日前)对已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督促并帮助农户尽快搬入新改造后的安全住房居住,对破旧危房实施拆除。对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户,按相关规定及时拆除旧房,退出原有宅基地实行复垦。

2、“一户多宅”房屋拆除。(11月25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建新不拆旧、未批先建的,“一户多宅”和超标准附房,要责成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整改,逾期未拆除的,由镇、村组织力量拆除,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严肃处理。

3、闲置危旧房屋整治。(10月28日前)县派驻村专班负责对村庄长期无人居住的闲置危旧房屋进行登记造册,排查摸清房主信息,对系统内的干部(含村两委干部)单独登记造册,10月20日前汇总建档。坚持谁房屋谁整治原则,凡D级危房必须拆除,属C级危房的,动员房主修缮加固出新或拆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农村“两委”干部要带头清理整治自家农村闲置危旧房屋。充分发挥利用好农村安全闲置房屋作用,可以统筹用作村扶贫工作室、党小组工作室、老年人租赁居住、开办扶贫工厂、扶贫车间等。10月底前完成。

4、“一户一宅”有人居住的农房整治。(10月20日—12月30日)对于现居住房屋达到危房C级或D级的一般农户,由乡镇、村委会动员农户本人采取修缮加固或拆除重建,清除安全隐患,房屋需要修缮加固的要做到修缮出新。需要拆除重建的就地翻建,原则上新建房屋面积每户不超过180平方米,不少于40平方米,层高不超过2层,新建房屋安全质量要符合抗震设防要求,按照县住建委提供的房型、图纸进行施工。新建房屋审批由县派驻村专班统筹把关。凡有就地翻建需求的农户,必须10月28日前动工。

5、农村老年人住房综合整治。(11月20日前)严格执行好公检法司等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敦促限期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坚持多部门联动,采取子女接回赡养、子女出资修缮、集中建设老年房、利用闲置校舍安置过度等方式,解决农村老年人住房安全。

6、实施土地增减挂项目村庄房屋拆除。(11月20日前)对已经列入土地增减挂项目实施的村庄要加快拆除,特别是村庄中的破旧房屋优先拆除,妥善安置好尚未拆迁村庄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安全。

在全镇农村危房清零行动中,严格执行县政府已出台的各类补助政策。

(三) 规范资料档案管理。开展农村危旧房屋等级排查认定和集中清理整治,要实行留痕管理,注重资料收集整理归档。每个农户家中有人居住的安全住房,必须有《泗县农村住房安全排查认定表》,对于整治的房屋要有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的图片,有农户危旧住房整治审批的相关资料,12月10日前各村完成逐户建档工作,确保数据县乡村户一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集中开展农村危房清零行动,实行县统筹,乡镇为主,村级负责,专班助推。成立大庄镇农村危房清零行动指挥部,县委张志强书记、副县长张忠圆任第一指挥长,镇党委赵光勇书记、魏振胤镇长任指挥长,镇其他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县派驻村专班班长、驻村工作队长、村书记、主任为成员,指挥本镇农村危房清零行动,指挥部集中调度推进,确保按期完成行动任务。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住建所,负责统筹协调处理日常工作。

(二)组建专班力量。根据农村危房清零行动工作任务、时间和重点,分层次分系统组建工作专班,集中力量,聚焦重点,强力推进。成立乡镇专班,由联系乡镇县四大班子领导和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调度本镇工作。成立村级专班,实行“3+1”模式,由县委组织部统筹全县干部力量,每个行政村派驻由3名同志组成的高质量脱贫摘帽专班,每个专班由1名科级干部带队,从县住建系统每村选派1名干部作为联络员,负责联络派驻村农村危房清零行动。成立村级工作落实专班,实行“1+1+N”模式,由镇行政包村人员、工作队长、村两委干部组成,具体负责危房清零行动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配合县公检法司等六部门组建的工作专班,推动农村老年房屋专项整治。

包保干部要负责落实所包保贫困户的危房消除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村要用好农发行的农村人居环境贷款;县财政将按照每个行政村追加100万元的资金需求,镇党委政府将多渠道筹措资金,科学安排,精准使用。

(四)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集中开展农村危房清零行动是切实消除农村住房安全隐患维护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现实需要,是改善全镇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是我县顺利实现脱贫摘帽的基础工作,各村要强宣传引导,通过召开专题动员会、广播会、播放宣传录音、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告知书、进庄入户宣讲及利用现代媒体广泛宣传。各村要配合派驻村专班分批次组织村民组长、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和危旧房屋户主到拆除现场观摩,现场向群众宣传,让群众知晓危旧房屋整治的相关政策和意义,筑牢农村危房清零行动的群众基础,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强化督查调度和监督检查。结合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镇纪委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清零行动全过程督查,对各村进行督查通报及排名。对不听指挥、工作开展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要妥善处理好各类信访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对农村危旧房屋整治各类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索要好处等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中共瓦坊乡委员会

瓦坊乡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