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安徽省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39项措施》(皖公办〔2019〕9号)要求,推进居民身份证经费规范化管理,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和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总体部署,根据《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民6项措施》(公治〔2018〕570号)文件精神及《安徽省户籍身份证管理认证服务平台(二期)建设方案》,为群众提供多元化缴费通道,进一步提高群众服务的满意度。
二、职责分工
(一)治安部门
组织专人成立工作小组,分析研判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积极组织好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暨非现金支付系统上线推广应用工作;负责与同级警务保障部门沟通协调,做好非税收入项目基础数据梳理、入账资金核算、财政票据申领、非税资金退费工作流程确定(备用金账户退费、公安机关办公经费退费、纸质审批流程)等工作;负责非现金支付系统的测试联调、安装部署及民警培训工作;向警务保障部门报送近三年的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办理情况。
(二)警务保障部门
贯彻落实《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加强居民身份证经费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法〔2019〕62号),负责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确保财政系统升级到位,明确非现金支付退费流程,并保障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预算落实到位及其它相关工作;安排专人与财政部门沟通,做好财政专网安装、维护等相关工作。
(三)科信部门
负责为非现金支付系统所涉及到的接口维护、网络通道的畅通稳定等保障工作;为治安部门提供非现金支付接口及技术保障等工作。
(四)行政审批部门
做好非现金支付系统与皖警便民服务e网通的对接保障工作。
(五)宣传部门
负责广泛宣传非现金支付系统的电子缴费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等。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培训阶段(3月25日至3月26日)。召开全市视频培训会,对全市公安机关一线民警进行培训,为非现金支付系统的推广提供充足的人力保障;汇总上报非现金支付系统参数;打印制作居民身份证非现金支付二维码扫码牌。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7日至3月28日)。完成派出所居民身份证管理平台升级工作,全市所有户籍窗口开通非现金支付业务。
(三)督导检查阶段(3月29日至3月31日)对全市各受理点进行督导检查、电话回访,检查民警业务操作掌握情况。
(四)总结评估阶段(4月1日之后)。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社会媒体等多终端、多渠道展开宣传。同时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成效和不足,形成总结报告于4月5日上报市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非现金支付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是贯彻落实公安部“放管服”改革6项措施的重要环节,也是省政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完善全省统一支付公共平台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非现金支付系统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调研员董林任组长,治安、警保、科信、行政审批、宣传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治安支队长邵军任办公室主任,户政科负责工作检查督导、情况通报等工作。各县、分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职责分工及时限要求,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确保按时完成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到跨媒体宣传的重要性,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社会媒体等多终端、多渠道展开宣传。一方面,通过各类新生媒体广泛宣传公安机关推出的非现金缴费服务,确保群众及时了解该项便民举措。另一方面,组织民警在受理点张贴非现金支付流程图,积极引导、详细讲解非现金支付步骤,确保群众熟知流程、熟练操作。
(三)加强检查督导。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非现金支付系统上线方案认真执行,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体系,及时汇总掌握并解决各受理点在系统上线运行过程中面临的问题,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有效督促非现金支付系统的顺利上线运行,全力确保此项便民利民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