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 2022-11-14 10:57:57 生成日期: 2022-11-14 10:57:57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瓦坊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泗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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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瓦坊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11-14 10:57 责任编辑:赵海波


 

 

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县直相关单位:

现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泗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1826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皖农工组20213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结合泗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020年底,全县完成了“户脱贫、村出列、县摘帽”目标任务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十四五”时期,主要任务是在全面解决绝对贫困问题的基础上,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实现有效衔接的基础和前提,全县上下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县脱贫成果还需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少数农户会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隐患,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各镇(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各级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部署新要求,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作为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要全面总结经验成效,进一步健全机制、优化政策、细化要求,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坚持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坚持政府推动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树牢底线思维,持续压实责任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

二、进一步明确监测对象和范围

(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进行动态监测和帮扶,重点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重点关注大病重病患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特困老人以及就业不稳定户、产业发展失败户、灾后重建户、无劳动力户等群体。

(二)监测范围。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1.5倍为底线,综合各方面因素确定202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6000(每年综合相关因素进行调整)监测范围实事求是确定监测对象规模

(三)防止规模性返贫。各镇(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进一步落实好“五防”机制,实时监测水旱灾害、气象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带动断链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及时排查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三、进一步优化监测方式和程序

(一)监测方式。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完善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监测方式,互为补充、相互协同。及时掌握媒体、信访、舆情等信息,拓宽风险预警渠道。通过上门宣讲、村务公开、信息推送等途径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户政策知晓率,因地制宜拓展便捷的农户自主申报方式。充分发挥制度优势,依靠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基层力量,定期入户走访,及时反映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进行常态化预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教育、医保、水利、住建、民政等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和对接,每季度至少筛查一次,组织力量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核实。镇村两级每月开展一次集中会商,对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摸排、部门筛查预警、信息渠道掌握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

(二)监测程序。农户通过书面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等提出申请,农户申请时,要承诺如实提供家庭情况,授权查询家庭资产信息并填写《监测对象申请及承诺授权查询书》;不识字的,可以委托村干部、小组长或近亲属代为填写,同时加按本人手印,并将相关内容告知农户。农户通过APP和咨询服务平台申请时,由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反馈到乡镇账号,各镇(开发区)需在7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将处理结果录入系统。农户申请后,进行小组评议提出监测对象名单报村委会,镇(开发区)对各村名单汇总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开展数据比对。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根据入户调查情况和数据比对结果进行综合研判,并组织村级评议,评议会议必须有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成员、村监督委员会成员及部分村民代表参加通过村级评议的监测对象初选名单在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村两委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和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符合监测条件的农户,形成监测对象初选名单上报开发区)审核。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审核同意并报乡村振兴局备案公告,组织人员将监测对象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标注。

(三)风险消除。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由村两委提出,经村级评议后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上报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审核后提交县乡村振兴局备案公告,并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对标注“风险消除”的,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

(四)动态管理。推行网格化管理,组织基层干部、帮扶责任人和联系人、小组长和网格员等力量强化常态监测、动态管理,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定期采集基础信息,及时更新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省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信息,特别是“两不愁三保障”、安全饮水及收入方面信息。

四、进一步完善帮扶政策

(一)强化政策支持。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按照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以及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等政策。实行统一的帮扶政策,所有监测对象可以使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落实行业政策。

(二)坚持精准施策。坚持缺什么补什么,根据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发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帮扶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通过产业就业创业等开发式帮扶方式,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坚持志智扶,增强发展能力。对脱贫不稳定户以外的脱贫人口,加强分类管理,落实好各类民生普惠性政策,并根据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

(三)健全帮扶机制。保持原有帮扶责任人和联系人不脱钩,因工作调动、退休、患病等无法履行帮扶责任的,及时调整到位;对新识别的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安排帮扶联系人。实施“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压实各级各部门帮扶责任,充分发挥农村党员、乡贤人士、创业致富带头人等群体的帮带作用,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四)加强社会帮扶。继续发挥各级单位定点帮扶、驻村帮扶、县域结对帮扶、兴百”等制度优势,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创新工作举措,对监测对象持续开展帮扶。

五、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把防止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重要位置,层层压实各镇(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工作责任。县级对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负总责,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各镇(开发区)落实主体责任,充实保障基层工作力量,做好监测帮扶工作。教育、卫健、医保、住建、水利等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做好信息预警、数据比对和行业帮扶,共同推进政策举措落地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强化行业数据信息共享共用,实时开展部门筛查预警和监测帮扶。建立健全部门会商制度,定期集中研判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研究制定应对措施,督促指导各镇(开发区)抓好落实。

(三)加强督导考核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加强督查指导,强化结果运用完善系统监管与实地督导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造成监测对象不精准、帮扶措施不落实以及规模性返贫的,严肃处理,追责问责。

(四)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托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安徽省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统筹利用信息资源,避免重复填表报数采集信息,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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