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方面。出台了《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实施办法》,严格要求施工方履行公路工程建设程序,完善“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项工程管理制度,实行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报表报送量化打分,评分结果与县政府配套资金挂钩。
质量监督方面。出台了《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质量监督实施办法》,实行工程包保责任制,由县交通局抽调16名技术人员分片履行工序验收和资料报审等常规工作,及时处理各种技术问题,强力推进工程进度。同时以抓好“四好农村公路”示范县创建工作为基础,制定了《“示范路”、“示范乡镇”创建实施细则》、《农村公路管理好实施细则》、《农村公路养护好实施细则》、《农村公路运营好实施细则》等具体操作规范,层层分解细化目标,确保农村公路建设上水平、上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