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学生管理
发文日期: 2020-12-16 10:55:38 生成日期: 2020-12-16 10:55:3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山头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泗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休学、复学、转学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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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休学、复学、转学办理流程

文章来源:山头镇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12-16 10:55 责任编辑:胡亚南

休学和复学

1. 凡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须休学者,由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出具医疗机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审核、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学校应发给休学证书,并将学生休学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 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学生应办理休学手续。由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出具出国签证、护照等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核、教体局备案后予以休学。

3.  休学期一般为一学年。学生休学期满后,由其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持休学证书和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复学。休学生复学后,由学校编入适当班级就学。休学期满,尚不能如期复学的,续办休学手续。

4.  毕业学年内一般不予休学。


转  学

1.  因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户籍及家庭住址变动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转学者,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当地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迁出地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将学生电子学籍档案传递到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转学申请和转学证明存根由原就读学校存档。迁入地学校凭迁出地学校转学证明安排学生就读。学生不得随意转学。转学一般应在学期初办理,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2.  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

3.  跨省转学的要及时发送和收取学生《学生登记表》。外省转入我省的,需持转出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的有效证明,接收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须重新建立学生电子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