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发文日期: 2018-12-05 16:56:19 生成日期: 2018-12-05 16:56:19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山头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泗县农村危房清零验收考核方案
词:

泗县农村危房清零验收考核方案

文章来源:山头镇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8-12-05 16:56 责任编辑:山头镇

实施农村危房清零行动,事关农民住房安全,事关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事关我县顺利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意义重大。为确保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真实检验全县农村危房清零成效,根据《泗县农村危房清零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收:12月1日—5日

县级验收考核:12月6日—15日

二、验收考核程序

1、村级自查:对照《泗县农村危房清零行动实施方案》和农村危房排查认定台账,由驻村专班和村“两委”对危房整治情况开展自查,自查合格后,由驻村专班和村两委向乡镇提出验收申请。

2、乡镇验收:接到行政村验收申请后,由乡镇组织验收。

3、县级验收考核:乡镇验收合格后,向县农村危房改造专班提出验收申请,县农村危房改造专班组织人员,逐村检查验收,凡农村排查认定危房达到整治要求的,验收小组予以通过验收;凡发现有应修缮未修缮、应拆除未拆除的,验收小组提出整改要求,乡镇、村应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验收小组再次组织复核。在验收过程中,同步对照《泗县农村危房清零验收考核细则》进行打分,乡镇总分为各行政村得分累加取平均值,按照乡镇得分多少进行全县排名。验收中限期整改的危房,待整改到位复核时,不再计入评分范围。验收考核要标准尺度一致,简便易行不复杂,坚持公平公正,阳光透明,做到真考核实考核。

三、验收考核组织

农村危房清零验收考核工作由县农村危房改造专班牵头,从住建委、房管局抽调人员组成验收考核小组,对乡镇提出申请验收的行政村进行县级复核验收,同步进行考核评比。对乡镇进行验收时,住建系统抽调的驻村专班人员同时参与验收。

验收考核分成两个大组,分别由县住建委、房管局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每个组分成若干个小组,每个小组负责一个乡镇验收考核。

第一组:

    长:吴鹏

    员:住建委、房管局人员若干

验收乡镇:屏山镇、大杨乡、黄圩镇、大庄镇、瓦坊乡、

山头镇、刘圩镇、黑塔镇、丁湖镇、草庙镇

第二组:

    长:梁勇

    员:住建委、房管局人员若干

验收乡镇:长沟镇、草沟镇、大路口乡、墩集镇、泗城镇、开发区

四、考核奖惩

1、农村危房清零县级验收考核结果纳入乡镇脱贫攻坚年度综合考核。

2、乡镇考核设立优秀奖、先进奖、组织奖各5名,分别由县财政奖励工作经费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3、未完成农村危房清零任务且排名后三名的乡镇,扣罚所联系乡镇的第一指挥长扶贫保证金2000元,扣罚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扶贫保证金2000元,扣罚乡镇分管农村危房清零负责人扶贫保证金2000元,罚金分别用于奖励前三名乡镇对应人员。

4、未完成农村危房清零任务的行政村,处罚村“两委”主要负责人1000元,处罚驻村专班带队领导1000元,处罚驻村专班工作人员每人500元。

5、发现有老年房未整治到位的,分别处罚乡镇政法专班负责人和其他人员2000元和1000元,罚金用于奖励完成老年房整治任务的乡镇政法专班。

6、农村危房清零验收考核结果与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乡镇政法专班及驻村专班人员的年度评先评优挂钩,凡落后乡镇,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况报县纪委监委予以问责。

五、相关要求

1.各乡镇、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清零验收考核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积极支持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农村危房清零验收考核工作。

2.各验收考核小组要高度负责,做到客观公正。验收考核中既要总结乡镇、专班、行政村好的经验做法,又要能够发现问题,列出清单,提出要求,督促整改。各验收考核小组在开展验收考核时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