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条件
持有农村户口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待遇。
所需资料
1、由本人或户主填写《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申请审批表》,
2、提供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收入状况证明等材料
办事流程
(1)社区(村组)受理:
申请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由本人或户主填写《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申请审批表》,提供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以及家庭收入状况证明等材料,向社区(村组)提出申请,社区(村组)工作人员启动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申请流程,通过高拍仪录入相关资料。提交至社区(村组)进行核实
(2)社区(村组)核实:
1.社区(村组)在5个工作日完成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情况的核实。
2.将申请人家庭情况和评议情况在村务(社区)公开栏公示5天以上。对无异议的,签署社区(村组)意见,提交至街道(乡镇)审核。对经评议或公示后复审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3)街道(乡镇)审核:
街道(乡镇)应对社区(村组)上报的家庭收入调查表进行调查、核实,在22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由街道(乡镇)民政干部填写审核意见。街道(乡镇)审核后,提交至区级民政部门审批。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4)县民政局审批、办结:
县民政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在2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核、重点调查和审批工作,并委托乡镇、村委会在公开栏公示5天。对无异议的,填写审批意见,并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