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息查询服务
发文日期: 2021-02-02 15:59:20 生成日期: 2021-02-02 15:59:2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山头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泗县司法局法律援助申请办事指南
词:

泗县司法局法律援助申请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山头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2-02 15:59 责任编辑:胡亚南

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保障制度。

一、办理条件

1、法律依据  

 

1.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  

 

2.《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  

 

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意见的通知》  

 

2、法律援助案件范围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

6、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7、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

8、请求赔偿因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

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10、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2、公诉人出庭公诉,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决定为其指定辩护的;

1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其指定辩护的;

14、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其指定辩护的;

15、公民主张因其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申请法律援助的;

16、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因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

我市对于法律援助事项的补充规定:

1、涉及确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经济赔偿、福利待遇等劳动争议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企业改制过程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涉法信访案件、涉法群体性案件;

2、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作为当事人的刑事案件、服刑人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土地承包纠纷、环境污染侵权、产品质量侵权、高度危险作业损害赔偿纠纷、在校学生意外伤害或人身损害纠纷、交通事故案件、防卫过当损害责任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责任纠纷;

3、涉及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的人身损害赔偿或者婚姻家庭纠纷、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或者请求离婚的、因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确认或者赔偿的、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纠纷、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监护人或者其他人侵害的。

 

 

3、经济困难标准

第一、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需持有下列经济困难证明之一;
1、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者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2、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人员;
3、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人员;
4、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
5、依靠抚恤金、救济金生活的人员;
6、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 
7、人民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决定的。
第二、农民工因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公民主张因其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残疾人、70岁以上的老人以及遭遇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因素造成临时性经济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的公民以及军属烈属申请法律援助的,无需进行经济状况审查。
第三、宿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公民因家庭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家庭人均月收入须不超过本市政府规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5倍。

 

 

二、申请材料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法律援助要求的经济困难证明;
3、与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材料。

 

 

三、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登录宿州市电子政务平台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受理:收到申请材料后,决定是否受理;  

 

3.审查: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4.办理:决定是否予以援助。  

 

四、办理时限  

 

1.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律援助的条件进行审查,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给予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法律援助机构决定给予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指派律师或者安排法律援助人员实施法律援助。  

 

3.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该法律援助机构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并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五、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不收费。  

 

六、联系方式  

 

法律援助咨询电话:12348,投诉电话:0557-702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