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精神,要求各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自上而下编制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开展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三者之间的关系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详细规划的依据、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相关专项规划要与详细规划做好衔接。
根据自然资源部11月24日最新文件精神,要求各地抓紧统筹推进省以下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确保2021年三季度前基本完成县级以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工作。
目前,已完成《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项目招标工作,确定了技术作业单位,正按照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正在开展“三线划定”调研等工作。待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形成初步成果并经相关程序审查后,及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做好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告工作。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相关专项规划也会按照规定做好公示工作。积极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与监督权的行使,促进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质量迈上新台阶。
特此说明
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