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各燃气经营、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9月5日至8日,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六个督查组,对各镇(街道)相关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本次督查重点对各镇(街道)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对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情况、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部分餐饮场所燃气安装使用、燃气设备使用、可燃气体泄露报警装置安装、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要求有关镇(街道)及燃气经营企业、餐饮商户迅速落实整改,消除风险隐患,确保燃气安全稳定。督查发现黑塔镇、黄圩镇、长沟镇、泗水街道对燃气安全工作重视程度较高、工作开展较为扎实。
二、存在问题
1、未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草庙镇、大庄镇、丁湖镇、墩集镇、瓦坊镇等镇未制定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草庙镇未成立工作专班、领导小组,无会议记录;山头镇、大杨镇未制定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未成立工作专班、领导小组,无会议记录。
2、未按要求报送工作信息。草庙镇、山头镇、大路口镇、丁湖镇、墩集镇、瓦坊镇、大庄镇等镇未严格按照排查整治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向县城管局(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
3、未按要求开展整治行动。大杨镇、草沟镇、草庙镇、大庄镇、墩集镇、刘圩镇、山头镇、瓦坊镇等镇对燃气安全工作认识不到位,未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燃气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定期研究部署燃气安全工作,深刻汲取近年来各地发生的燃气安全事故教训,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压实属地、部门监管责任,健全完善燃气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促进燃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落实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针对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要举一反三,对照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突出抓好燃气经营、使用、输配等各环节风险隐患排查,从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城镇燃气行业安全运营。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短信、微信、宣传册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法规、安全用气常识、安全防护知识宣传教育,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技能,动员全社会关注、支持、监督燃气安全工作,举报非法违法经营、运输、储存行为,提高广大用户安全用气、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城镇燃气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