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泗市监处罚〔2023〕540号 | 王模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王模范 | 92341324MA2QBFFHX9 | 王模范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山椒猪皮3袋、康师傅番茄鸡蛋牛肉面4桶。 2、罚款300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7-19 | |
泗市监处罚〔2023〕600号 | 泗县张家卤菜店未取得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案 | 泗县张家卤菜店 | 92341324MA2NRTKG6E | 张秀侠 | 未取得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 1、罚款36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 |
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五条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7-19 | |
泗市监处罚〔2023〕598号 | 泗县小春卤菜店未取得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案 | 泗县小春卤菜店 | 92341324MA2UQL816A | 张敏 | 未取得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 1、罚款36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 |
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五条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7-19 | |
泗市监处罚〔2023〕599号 | 泗县刘松副食销售未取得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案 | 泗县刘松副食销售 | 92341324MA2WFN2Y5E | 刘松 | 未取得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 1、罚款36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 |
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五条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7-19 | |
泗市监处罚〔2023〕601号 | 泗县山头特色卤菜坊未取得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案 | 泗县山头特色卤菜坊 | 92341324MA2NWPFT7N | 朱绍红 | 未取得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 1、罚款36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 |
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五条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7-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