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发文日期: 2021-01-04 10:43:55 生成日期: 2021-01-04 10: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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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刘圩镇人民政府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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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圩镇2020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

文章来源:刘圩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1-04 10:43 责任编辑:张群

刘圩镇2020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镇食安办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安排积极部署,切实加强我镇在2020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继续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镇政府将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并与各有关单位签订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力地促进了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二、综合协调,强化监管,打击危及食品安全的不法行为

       镇食安委要求各监管部门单位加大对全镇农贸市场、学校幼儿园、食品商店、超市等重点场所、重点品种(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婴幼儿食品、蛋及蛋制品、豆制品、水产品、蔬菜、米面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管。

(一)镇农经站对全镇所有蔬菜生产基地产品实行全覆盖检测,重点监测辣椒、西红柿、大白菜、小白菜、西瓜和白花菜等,并增加辣椒、西红柿的抽检密度和频度。由于对预检不合格的不准采收并实行监控,直到检测合格才准许采收上市,大棚蔬菜检测合格率实际上达到100%。

     (二)镇动监所和兽医站认真贯彻落实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要求,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做好H7N1禽流感疫病防控工作。指导动监所和市场监督管理所做好活禽交易管理,每日对交易场所消毒一次,保证了我镇未发生一例禽流感疫情。

(三)市场所加强对重点食品品种的检测力度,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快速检测发现问题的及时送有关部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确实不合格的,坚决立案查处。同时,不定期地对全镇范围内的集贸市场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查看其有无经营“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68人次,动用执法车辆68台(次),检查食品经营户430户(次),为消费者提供咨询129人次,有效规范了我镇食品市场秩序。强化活禽市场管理,杜绝了病死畜禽上市交易。同时,加大了3•15消费者日的宣传力度,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50余人。开展食品快速检测活动,全年快捡食品460余批次、合格率97%。

(四)加强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刘圩市场所严格按照包保责任制和网格化监管要求,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以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企业和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及食杂店为重点,强化对经营行为的规范和食品质量安全的动态监管,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合格食品退市等法定责任和义务。
    (五)加强餐饮环节监管
  1、加强对学校食堂监管。一是开展了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和生活饮用卫生专项检查,检查设有食堂的学校。摸清了我镇幼托机构和中小学的本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食堂责令进行整改。

2、开展添加剂整治工作。重点检查餐饮业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情况,是否建立专用台账,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等。对检查发现问题责令企业整改。

(六)加强对农村四员和厨师的培训和食品安全法律宣传。

全年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116人次,通过培训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四员及厨师食品安全意识。通过宣传,增强了公众的食品安全消费信心,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和聚餐的检查指导备案工作

     全年我镇登记的农村自办中十桌以上的有63起,十桌以下32起,合计95起。培训流动厨师17人,管理健康档案17人。在平时的农村自办宴席监督检查中我镇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自我防范意识。一是建立农村厨师持证上岗制度,厨师必须每年定期体检,取得身体健康证明的人员方可上岗;二是将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管纳入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列入政府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要点,使安全监管逐步规范化,切实保障群众的饮食安全。实际上,家宴安全,任重道远。只有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和自身素质不断提高,农村家宴卫生和食品安全问题才能从根本上改观。三是指导村级“两员”学会使用“宿州市场监管服务号”里的“农村聚餐备案”和“厨师备案”的系统使用。

全年我镇均未发现一例因农村自办宴席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这是我们的成绩,我们为此感到自豪。

   

 

刘圩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