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注 |
1 | 宿州市城乡困难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审批表 | 镇街提供 |
2 | 公示上墙照片 | 镇街提供 |
3 | 医疗费发票原件(镇乡审核后归还) | 申请人提供 |
4 | 身份证原件(信息核对后归还) | 申请人提供 |
5 |
身份信息、市民卡复印件等其他材料 | 一证通提供 |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乡(街道)书面提出申请,镇乡(街道)受理后先由社保部门对医疗费用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直接退回,并说明理由;符合条件的再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然后镇乡(街道)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出具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公示7日,无异议后将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上传至审批系统,市民政局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