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机构:刘圩法律服务所现有工作人员4名。所内各项制度、规章健全,档案完善,承接各种法律服务业务。
主 任:张 辉 18155717688
工 作 人 员:翟 辉 13818457894
刘良好 13500583162
姚满丽 15000299286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刘圩公共法律工作站设在刘圩司法所,承担法律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辖区10个自然村设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室,承担人民调解等工作。我单位认真完成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为辖区群众排忧解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所 长:杜田茂13955715196
工作人员:李文波15955755661
张陆军15155758833
董 傲17755053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