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监管信息
发文日期: 2020-08-29 16:24:59 生成日期: 2020-08-29 16: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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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黑塔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检查抽查工作计划】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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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抽查工作计划】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黑塔镇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8-29 16:24 责任编辑:程佳妮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泗涂产业园)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824日全市有限空间作业暨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视频会议和县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县安委会办公室拟于近期对各乡镇(园区)、相关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20831—95日。

二、督导检查方式

实地查看履行属地和行业监管职责的各种会议、文件资料以及日常执法检查、领导带队检查记录和专项整治工作台账等。要深入企事业单位现场,实地检查各项工作部署开展和落实情况,如实记录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真实反映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状况。

三、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1.泗安办函〔20204号、泗安办〔202017号、泗安办〔202021号、泗安办〔202027号部署开展有限空间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乡镇(园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是否将有限空间作业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内容;是否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排查摸底台账和监督检查台账;企事业单位是否开展有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风险辨识和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针对有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风险辨识情况,制定相应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是否配备必要的检测、通风设备和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备等

2.县安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违法转包分包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泗安办〔202011号)部署开展违法转包分包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及房屋与市政建设工程、公路、电力、通信和水利、桥梁等建设工程防坍塌、防机械伤害、防高处坠落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重点检查住建、交通、公路、发改、经信、水利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将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纳入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内容,并开展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执法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是否落实跟踪督办、限期整改消除措施;是否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活动;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相关建设活动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的;施工、监理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层层转包、违法发包等非法违法建设活动开展过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建设、施工、监理等工程参建各方是否真正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是否按规定编制、审核、论证、实施专项施工方案;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是否按规定在岗履职;监理单位是否严格履行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职责;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是否履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职责等。

3.县安办《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治理的紧急通知》(泗安办202024号)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乡镇(园区),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等有关部门是否组织开展违法违规生产、使用、运输、存储危险化学品以及废弃危险化学品、非法流动加油车的排查摸底、执法检查工作;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加油加气站是否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4.县安办《关于印发泗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泗安办〔202016号)部署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各乡镇(园区)、城管、市场监管、商务、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是否按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相关环节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是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气行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管理情况;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情况等。

四、其他督导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实施情况。是否结合实际制定落实相应的专项行动方案;是否按照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是否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台账。

2.泗城镇、开发区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安全社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3.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车辆动态监控及相关制度建立落实情况;违法违规问题处理情况;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乡镇(园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情况;人员密场所和劳动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等消防安全设施设置、完好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情况等。

4.中小学校开学前校舍、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消防设施、电器设施以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督导检查分组

第一组:督导检查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发改委、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供电公司、交警大队

 长:丁宗孝

 员:司硕、钱孟江

第二组:督导检查县农业农村局、经信局、教体局、卫生健康委、商务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畜牧中心

 长:惠友森

 员:刘培连、马伟

第三组:督导检查屏山镇、大杨乡、黄圩镇、大庄镇、山头镇、刘圩镇、黑塔镇、瓦坊乡、草庙镇

 长:陶勇

 员:张光辉、赵兵

第四组:督导检查泗城镇、开发区、泗涂产业园区、墩集镇、大路口乡、草沟镇、丁湖镇、长沟镇

 长:钱勇

 员:柏芳栋、徐广水

六、有关要求

(一)各督导检查组要加强与督查单位协调对接,统筹安排督导检查时间和内容。各乡镇(园区)、相关行业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确保督导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督导检查组对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如实记录、及时整理并书面反馈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三个清单的要求,建立整改台账,限期落实整改措施。

(三)各督导检查组成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善于发现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强化指导服务,树立良好形象。

(四)各督导检查组要在98日(星期二)前将督导检查情况,重点是发现问题和隐患书面报送局办公室备案,并由局办公室汇总上报。对安全责任不落实、专项整治走过场、问题隐患突出的部门和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将进行通报批评,并下发督办通知单,实施重点督办整治。

                       

 

 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