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积极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的不利影响,扩大扶贫公益性岗位带贫效应,促进贫困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现就精准、系统、有序、高效做好扶贫公益性岗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县直各相关单位积极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安排贫困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确保我县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数不低于5000个。
二、岗位开发
(一)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最大程度开发公厕管护员和乡村保洁员岗位,联合金沙田公司,最大程度安排受疫情影响未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
(二)林业部门要在原有生态护林员在岗人数的基础上提质增量,扩大贫困劳动者上岗率。
(三)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开发乡村道路专管员岗位,安排贫困劳动者对农村道路进行看管和维护,确保道路畅通。
(四)扶贫部门开发扶贫互助岗位,对老弱病残、生活无人照顾的重度贫困人员进行日常照料和家庭卫生打扫工作。
(五)水利部门要在国有重点河道的镇村开发防溺水看管员和河道巡护员,汪塘等危险地带由镇村开发防溺水看管员和河道巡护员,防止儿童溺水事件发生和开展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
(六)卫健部门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发宣传疏导员、防控消毒员,确保乡镇和小区防疫消杀工作有序开展。
(七)生态环境部门合理开发无偿公益性环保监督员岗位,对农村人居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八)城管部门要积极开发保洁员岗位,拓宽贫困劳动者就业渠道。
(九)发改部门要在村级实施项目的基础上开发临时性公益岗位,优先安排贫困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
(十)人社部门要在原有扶贫公益性岗人员基础上加大开发力度,扩大扶贫公益性岗位覆盖面。
(十一)各乡镇(开发区)、村(社区)针对无岗就业贫困劳动者开发临时性公益岗位,确保所有贫困劳动者有业可就、有岗可上;在每年午秋两季开发秸秆禁烧管理员岗位,确保我县“零火点”,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三、摸底统计
由县人社部门牵头抓总,负责扶贫公益性岗位调查摸底,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人员、集中力量,对本地所有扶贫公益性岗位进行全面摸底,确保不漏一人。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有关单位要于4月20日前将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情况报县人社局708室(联系人:曹越、蔡伟,联系电话:0557-7028055)。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促进贫困劳动者就业作为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严实作风。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摸排信息要真实可靠,岗位开发措施要精准有效,服务帮扶要真诚耐心,严禁敷衍了事、应付塞责、流于形式。
(三)精准落实。聚焦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目标任务,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推动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公益岗位相关政策扎实、精准、高效落地,提高扶贫公益性岗位上岗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