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港澳台居民 居住证申领
发文日期: 2021-08-24 15:27:14 生成日期: 2021-08-24 15:27:1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黑塔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暂住登记)
词:

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暂住登记)

文章来源:黑塔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8-24 15:27 责任编辑:程佳妮
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一级事项(编码) 二级事项  (编码)
11 暂住登记及
居住证管理
122006000
暂住登记
122006001
1.受理部门;各派出所户籍室
2.办理条件;在居住地居住超过三天以上的主动到辖区派出所申请登记。
3.办理流程;户籍民警现场受理
4.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房屋租赁证明,劳务合同。
5.办理时限;五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收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18〕41号)、《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皖公治安〔202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