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发文日期: 2023-01-26 09:36:02 生成日期: 2023-01-26 09: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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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黑塔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补助条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条件、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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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条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条件、补助标准

文章来源:黑塔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1-26 09:36 责任编辑:程佳妮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资金采取分类助,标准为:1、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在中央财政补助基础上,省财政对国家扶贫开发县、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和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县(市、区)户均补助3000元;其他一般县(市、区),省财政户均补助2000元,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县区承担。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应用于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补助,非4类重点对象的其他贫困户危房改造由县(区)自筹资金进行补助。各县(区)要积极筹措资金,积极实施贫困农户危房改造,切实兜底做好特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