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泗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泗县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1年12月23日
泗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救助)的通知》(皖财资环〔2021〕1366号),中央下达泗县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521万元,省级下达泗县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37万元,总计558万元。用于各镇(开发区)在今冬明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为确保此次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分配合理,使用规范,专款专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二、救助原则
(一)确保生活,统筹兼顾。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顾衣被、取暖、住房、就医、就学等其他实际困难,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二)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需救助人员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受灾的监测户、低保户、散居五保户、孤残儿童、残疾人家庭、困难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
(三)严格程序、规范透明。各镇(开发区)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救助对象,坚持需救助的困难群众提出救助申请(或村、居民小组提名),由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经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名单要在村(社区)小微平台上公示。同时,要在村公开栏、组或自然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名单上要有2名村监督委员会成员签字,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数、救助户属性、救助金额及举报联系电话(县应急管理局7022276、县财政局7022458及辖区镇(开发区)联系电话号码)等。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镇(开发区)安排从财政内网造册上传救灾资金发放名单,县应急管理局要在5个工作日内协调财政部门通过社会保障卡将救灾资金打卡到户,并标注“救灾”字样。要自下而上逐级建立台账,认真填写《泗县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分户统计表》等相关表格,保存救助申请或小组提名情况、村(社区)评议记录、公示图片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资金发放工作完成后,县应急管理局要及时将救助相关情况在政务公开网上进行公开,做到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四)救灾资金发放指导标准。1、提高人均救助标准。全县人均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2、实施分类救助、重点救助。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救助幅度重点困难户人均300~1000元,一般困难户人均200~300元。3、因特殊情况超幅度进行救助的,应履行单独审批手续,由县应急管理局审批同意。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发放工作是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维护灾区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镇(开发区)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把此次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发放工作作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
(二)强化监督检查,注重实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挪用、挤占或截留;严禁优亲厚友;严禁平均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严禁预留救灾资金用于临时救济;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集中供养人员纳入救助范围;严禁套用冬春救助资金补贴给敬老院使用。要积极配合县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各镇(开发区)要于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申请(小组提名)、评议、公示、审核,并将镇(开发区)救助方案、签字盖章后的汇总表和分户统计表及电子档、民主评议记录和公示照片等相关资料报县应急管理局审批备案。应急管理局要根据各镇(开发区)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有关部门组成指导组赴各地开展专项督查指导。
联系人:柏芳栋;电话:7022276;邮箱242571833@qq.com。
附件:1.泗县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分配
表
2.xx镇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分户
统计表
3.xx镇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汇总
表
附件1:
泗县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分配表
填报单位:泗县应急管理局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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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金额 |
山头镇 |
45 |
刘圩镇 |
50 |
黑塔镇 |
60 |
草庙镇 |
15 |
墩集镇 |
30 |
大路口镇 |
25 |
丁湖镇 |
35 |
草沟镇 |
30 |
长沟镇 |
30 |
开发区 |
10 |
泗城镇 |
28 |
屏山镇 |
40 |
大杨镇 |
30 |
黄圩镇 |
50 |
大庄镇 |
40 |
瓦坊镇 |
40 |
合 计 |
558 |
附件2: xx镇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分户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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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村(公章):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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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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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名 |
组名 |
救助对象 姓名 |
社会保障卡姓名 |
农户编码 |
社会保障卡号码 |
救助 人口 |
救助户 属 性 |
救助 金额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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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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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包村干部签字: 村委会主任签字: 村民监督委员会签章: 填表人签字: |
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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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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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镇(区)(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人、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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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别 |
补贴数量 |
补贴标准 |
补贴金额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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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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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区)主要负责人签字: 镇(区)分管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