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21〕4号)文件第二条第五段:对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政策对象: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 年 10 月1 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 12 个月的创业人员或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可向注册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补贴标准: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申请条件: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 年 10 月1 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 12 个月的创业人员或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
五、申请材料:安徽省创业培训补贴资金申报表
六、办理流程:受理:初审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审核并办理。审查: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予出具审查意见。办结:负责及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申请人,并对申请进行办结处理。
七、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方式):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朝阳路104号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窗口送达
十、咨询电话:0557-7028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