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学生管理
发文日期: 2023-11-21 10:27:03 生成日期: 2023-11-21 10: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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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草庙镇人民政府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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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文章来源:草庙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1132 发表时间:2023-11-21 10:27 责任编辑:党政办

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若干举措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 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省 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和改进我省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

工作,提出如下措施:

一、完善源头预防制度

1.五育并举提升心理健康素养。发挥德育、智育、体育、美 育、劳动教育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德育心、 以智慧心、以体强心、以美润心、以劳健心,将学生心理健康教  育贯穿思想政治教育全过程,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学生成 长各环节,全面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深入推进“双减”落地,切 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优化职 业教育类型定位。严格落实开齐开足开好体育、美育和劳动课的 刚性要求,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2小时,熟练掌握1-2 项运动技能。丰富各种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生活和学生社团活动, 以及校外身心素质拓展阳光活动,不断培养学生热爱生活、珍视  生命的心理品质和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和使命感。(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配


 

 

 

合单位:省委宣传部、省体育局、团省委)

2.开足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结合大中小学生发展需要,

创新教学手段,改进教学方法,完善教学过程,改革教学评价

分层分类开展心理健康教学。关注个体差异,推广小班化、体验 式、情景互动教学。研制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实施指导意见  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要纳入教学计划,排入课表。高校按照2学分 (32-36 学时)的要求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中小学按 照每两周不少于1课时的要求落实心理健康活动课,中等职业学 校按照每学期不少于10 课时标准开设心理健康和职业生涯必修 课。托幼机构应遵循儿童生理、心理特点,创设活动场景,培养

积极心理品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加强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宣传、教育、卫生健康、科协等 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和渠道,广泛开展学 生心理健康知识和预防心理问题科普宣传,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 心理健康问题,纠正社会偏见和歧视,积极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 成长成才的社会环境。学校通过编写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指导 手册、工作指南、发放“服务包”等形式,扎实推进面向家长、校 长、班主任和辅导员、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等群体的心理健康 知识与技能普及,增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 效性。充分利用学校重要活动和时间节点,将校园心理文化建设 与校园文体活动、班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相结合,多渠道、

多形式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省广播电视台开播省级心理健康


 

 

教育电视专栏节目,形成安徽特色品牌。(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广电局、团省委、省妇

联、省科学技术协会)

4.重视心理健康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卫生健康、科协等  部门在自然科学、人文社科和思想政治能力提升计划等科学研究 项目中增列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专项课题,鼓励支持科研人员、临 床医生、学校教师,特别是心理健康教育一线教师,开展专题研 究。针对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和心理障碍,汇聚心理科学、脑科 学、临床医学、人工智能等学科资源,支持相关省级重点实验室、 研究基地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基础性、实操性和前沿性研究。鼓励 支持将心理健康科研成果应用到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监测预警、  咨询服务、干预处置等领域,提升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水平。(责任 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科

学技术协会)

二、完善排查发现制度

5.加强心理健康监测。依托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和发展  中心, 一体化构建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监测体系,规范量表选用、  监测实施和结果运用。实现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常态化、全覆盖、  立体式监测排查。每学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中职学 (含技工学校,下同)、高校等学生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测评, 科学分析,合理应用测评结果,分类制定心理健康工作方案,建

“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健全测评数据安全保护机制,防止


 

 

信息泄露。(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配

合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

6.健全发现预警体系。高校要完善“学校-院系-班级-宿舍/个 ”四级预警网络,中小学(含中职学校,下同)要建立“学校- 年级-班级/个人”三级预警网络。辅导员、班主任每月要访遍学生 寝室,常态化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高校院系、中小学年级组每 月要召开学生心理状况研判会,及时发现心理问题学生,针对学 生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与家长密切沟通,共同开展心理干预帮 扶。鼓励高校、高中班级探索设置心理委员,跟踪反馈班级学生 心理健康状况,做好同伴关心关爱。(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完善干预处置制度

7.加强心理咨询辅导。建好用好各级各类心理辅导服务机构, 建立健全心理辅导值班、预约、转介、重点反馈等制度,定期向 学生提供个体及团体、线上及线下等形式多样、及时有效的心理 咨询辅导服务。不具备条件的学校或机构可通过引入兼职心理咨 询师、购买专业服务等形式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市、县(市、 )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托有关单位建设区域性学生心理辅导中心, 定期面向所在区域学校提供业务指导、技能培训。已建有热线的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及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含12320 公共

卫生热线)、共青团12355 青少年服务热线等要加强对工作人员


 

 

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向儿童青少年提供专业化服务。 加强省级心理健康教育热线“96312”和市、县(市、区)以及学校 心理热线建设与推广,拓展心理求助渠道。(责任单位:省委宣传

部、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团省委、省妇联)

8.实行清单化管理。学校要对通过教职员工和学生干部排查、 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家校沟通、医教对接等渠道摸排出的心理问 题学生建立清单,落实专门人员进行帮扶,实行闭环式管理,定 期调度推进。要对心理问题学生分类制定辅导方案。对于症状较  轻的学生,要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化心理辅导等方式进 行干预疏导;对重症的学生,构建心理重症学生干预体系,建立 心理重症学生档案, 一人一策开展干预,完善结对包保帮扶、药 物治疗、同伴关心关爱等有效干预的措施;对不宜在校学习的学 生,按规定办理请假、休学。(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9.提升学校应急处置能力。高校要建立健全心理重症危机应  急处置预案,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  理危机预警和干预工作,建立健全学生重点人群定期排查、研判、 干预帮扶制度,强化学校、家庭、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信息沟通,  完善心理重症危机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做好学生突发心理危机事  件善后工作。学生因心理问题发生意外事件后,学校要立即启动

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联系学生家长,并在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


 

 

指导下核实情况、及时处理。要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回应社会 关注,对在网上恶意炒作行为,网信、公安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学 校,共同做好处置。(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配合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卫生

健康委、团省委)

四、完善协同联动制度

10.完善医校协同。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精神专科医院和妇幼 保健机构心理专科门诊建设,加强医疗资源配备,为青少年学生 心理危机诊疗开通绿色通道。高校要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合 作关系,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要与卫生健康部门加强沟通 协调,推动中小学校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有严 重心理(精神)问题学生诊断、转介、住院提供保障。建立医校 心理危重症病例信息互通机制,进一步健全精神或心理健康问题 学生休学、愈后复学机制。(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

11.提高家庭心育功能。妇联、教育、关工委等部门组织办好 线上线下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指导各地各校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 导委员会、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将心理健康纳入重要宣传教 育内容,制定宣讲方案,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以班级为单位的家 庭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活动。持续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 建设,引导家长关注孩子心理健康,树立科学养育观念,尊重孩

子心理发展规律,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积极开展亲子活动,


 

 

保障孩子充足睡眠,防止沉迷网络或游戏。指导家长加强对学生 青春期、升学过渡期的心理引导,及时发现、干预孩子心理问题, 增强教育引导、防范化解、疏导压力等方面能力。(责任单位:省 教育厅、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团省委、省妇联、省关心下一代工

作委员会)

12.提升社会心理服务能力。民政、卫生健康、共青团和妇联  等部门协同搭建社区心理服务平台,支持专业社工、志愿者等开 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2025年,每个社区至少建设一个青 少年心理服务站点。向儿童青少年广泛宣传心理服务热线电话   加大对热线电话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各级文明办指导推动地方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建 设,拓展服务内容,增强服务能力。检察机关推动建立集取证、  心理疏导、身体检查等功能于一体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  区,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会同有关 部门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关工委组织发挥广大“五老”优 势作用;推动“五老”工作室建设,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  (责任单位:省人民检察院、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 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 卫生健康委、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团省委、省妇联、省关心下一

代工作委员会)

 、完善条件保障制度

13.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由省教育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委


 

 

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卫生健康委等16个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  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重大问题,布 置实施重大事项。各市、县(市、区)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协调 联动机制,探索建立省级统筹、市为中心、县为基地、学校布点 的学生心理健康分级管理体系,健全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 参与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机制。教育、卫生健康、宣传部门推广 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经验做法,稳妥把握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信息 发布、新闻报道和舆情处置。网信、广播电视、公安等部门加大 监管力度,及时发现、清理、查处与学生有关的非法有害信息及 出版物,重点清查问题较多的网络游戏、直播、短视频等,广泛  汇聚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力量,以时代新风塑造和净化网 络空间,共建网上美好精神家园。(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洽单 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团省委、省

妇联)

14.保障经费场地。各地要加大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切 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经费保障。学校要将所需经费纳入预算, 满足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需要。高校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15 元标 准,中小学校按实际工作需要确定生均标准,足额按时拨付经费  并视情建立增长机制。要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支 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学校要提供专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

场地和设施,高校要提供不少于300平米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


 

 

活动场地以及必要的软硬件设施,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 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的要求配置。积极推进校外心理素质拓展 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组 织管理、教育培训、咨询辅导、干预处置的作用。(牵头单位:省

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15.建强师资队伍。高校要按师生比例不低于1:4000配备专  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且每校至少配备2名。2023年高校按标准 配齐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中小学校  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力度,鼓励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的  教师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2025年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 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生人数超过1000人的学校须配备1  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逐步增大专职人员配比,其编制从  学校总编制中统筹解决。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心理健康教育  教研制度,县级教研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 畅通教师发展渠道,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应纳入思政   (辅导员)系列或单独评审,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享受 辅导员、班主任同等待遇。明确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职责, 细化工作内容,量化考核评价标准。兼职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工作计入工作量。支持高校辅导员、中小学校班主任攻读心理学 相关学科专业硕士学位。(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6.加强全员培训。坚持多措并举,面向中小学校班主任和少


 

 

先队辅导员、高校辅导员、研究生导师等开展个体心理发展、健 康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全覆盖培训。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必修内 容,纳入各学科教师岗前培训、业务培训。学校每年至少开展1 次面向全体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 师培训力度,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培训每年不低于40 学 时;兼职教师每年参加2次以上心理学专业培训;心理咨询教师 每年参加2次以上个人或团体督导。支持社会力量、专业医疗机 构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行动。(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

17.培育推广经验。培育建设省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 校,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定期开展省级学生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交流、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评比、心理健康教

育论文评选、优秀案例遴选等。定期召开心理健康教育现场会:

总结推广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探索 积累经验,创新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模式,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 发挥省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的作用,提升学生心理

健康工作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六、完善问效追责制度

18.落实责任主体。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 责同志和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是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 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谋划、统筹部署、定期调度,抓紧抓实

心理健康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各校要落实责任主体,建立责任清


 

 

单,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任务明确到年级(二级院系)负责同志、 班主任(辅导员)、学科教师等教职员工,将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纳 入全体教职员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宣传、网信、公安、民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联防联  控。(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

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

19.加强督导考核建立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督查督导和定期通 报制度。设置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工作评价指标,重点对课程 开设、专职教师配备、经费场地保障、校医协同、排查预警、干 预化解、重症学生包保等开展督导评估,定期通报。将学生心理 健康教育工作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 各级各类学校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分值不少 2分。坚持将心理健康工作纳入市、县(市、区)平安建设考 核、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并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创建 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验收考评依据。在未履行职责的情况 下,实行倒扣分制度,每发生一起因心理问题导致学生非正常死 亡责任事故的,在相应考核中扣1分,扣完为止。(牵头单位:省

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健康委)

20.严肃追责问责。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对因工作落

实不到位导致学生心理问题突出、极端事件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学


 

 

 

校,适时通报、约谈。凡是因心理问题导致学生极端事件发生的, 一律倒查原因,分清责任。对尽职到位的予以免责,对失职失责 的,依纪依法依规从严追责问责,按照严重程度给予相关责任人

党纪政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