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业安徽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3 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业安徽宿州行动方案的通知》(宿政发〔2022〕10 号)精神,扎实开展能人回乡创业工程,让创业成为泗县的时尚活力和形象名片,让泗县成为各类人才的创业热土,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创业创造”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泗县实际,充分发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叠加的区位优势和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等优势,深入推进国家级农民工等人员回乡创业试点县建设,整合各类创业资源,鼓励支持泗县籍在外具有一定资金、技术、市场渠道、经营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政商科教届退休人士等群体回乡创业,建立全面多层次、多样化的创业格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为推动泗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动创业政策进一步健全、创业服务进一步完善、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持续完善有利于大众创业的体制机制,积极鼓励各类人群回乡创业,带动群众就业,积极参与家乡建设,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到2025年,基本建成完善的政策扶持体系、优质的服务体系和健全的保障体系。每年新增市场主体15000户以上,其中创办企业2600户以上;每年支持高校毕业生、回乡人员、退役军人等创业者930名以上;每年开展创业培训820人以上;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亿元以上;评选回乡创业典型20人,回乡创业之星10人。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金融支持、平台建设、政策落实等催生创新创业,加强对各类人群创业的扶持力度。
1.强化金融支持。设立能人回乡创业工程专项支持资金3000万元,并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按照10倍标准放大创业担保基金担保比例。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300万元;对于符合条件个人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提高到20万元;对有一定规模、发展潜力较大、带动就业人数较多、信用度较好的,予以重点扶持,将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50万元,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放宽担保方式,降低担保门槛,为创业者提供更为便捷的融资服务。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林权抵押贷款,探索实施利用大型农机具、股权、商标、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贷款,不断拓展抵(质)押物范围。推进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贴息工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团县委、人行)
2.加大创业平台建设。按照选址灵活、因地制宜的原则,鼓励各镇(街道)利用废旧学校、厂房和闲置办公场所,改建回乡创业园。对已建成的创业园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制度,为缺乏经营场地的创业者提供场地扶持。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应安排 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回乡创业人员。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民营众创空间和孵化基地,根据实际投资可给予一定比例投资补贴,开办初期给予一定比例运营补贴,其他各项支持政策与政府主办的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平等对待。(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等)
3.落实创业政策。全面落实支持农业发展、扶持小微企业
发展、支持科技创新等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按照规定享受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不少于 3 人)且正常经营 6 个月以上的,给予 5000 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新回乡创业企业新增吸纳就业 6 个月以上人员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 1000 元标准给予企业补助,招用脱贫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社保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
4.提供房租、水电气费补助。企业租赁产业园区、孵化基地场房的,前三年租金先缴后补,第一年度租金全免,后两年实行差别化租金补助,分别享受租金 70%、50%的补助。对产业园区、孵化基地内吸纳就业 50 人以上的回乡创业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 5 万元水电气费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镇、街道等)
5.强化人才招引。回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首次到园区规上工业企业就业的,按照职业技能等级或学历给予住房、生活补助。其中: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或企业技术骨干人员按照每月 800 元给予住房、生活补助,最高可享受三年;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每年推荐 1-3 名技术骨干;高职或大专、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分别按照每月 500 元、800 元、1000 元、1500元给予住房、生活补助,最高可享受三年。从首次入职参加社保的第七个月申请。对符合人才招引条件的,参照人才招引政策,给予人才引进奖励、住房补贴等支持。(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6.加强教育保障。回乡创业能人子女回本县就读的,根据学位优先安排在城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按规定接受学前教育,参加中高考的与本地学生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7.完善医疗卫生保障。回乡创业能人可按相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其子女在缴费期内可自愿在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回乡创业能人医疗绿卡制度,享受电话预约、医疗保健、个人健康档案,提供优质服务,定期组织免费体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医保局、县卫健委等)
(二)优化创业服务。积极鼓励创业,培育创业文化,优化创业生态,构建覆盖创业发展全过程的服务体系,塑造能人回乡创业品牌,提升我县创业感召力和创业环境竞争力。
8.提升创业服务能力。依托“皖事通”平台设置“能人回乡创业”板块,推广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功能,提供全方位创业服务,用好“1+16+X”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体系、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人力资源产业园,打造回乡创业服务中心,为创业人员提供注册登记、政策咨询、创业指导、人才招聘、社保参保等“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数据资源局等)
9.组织多元创业活动。举办“创业课堂”,开展创业沙龙、创业论坛、展览展示、融资对接等主题活动,组建“服务企业专家团”,精心组织“双创”活动周。(责任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
10.开展创业典型评选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回乡创业典型和回乡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并按规定给予一定奖励,引导全社会自主创业、艰苦创业,营造尊重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能人回乡创业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1.提高创业能力。打造创业培训、特训营、大赛路演等多位一体的培训、培育和服务体系,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创业实效。实施专项培训,每年组织 1 期人员到创新创业先进地区开展“创业特训营”活动。举办泗县创业大赛,积极选拔人员参加省市级大赛,对在创业安徽大赛中获奖企业落户泗县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等落地支持政策。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围绕产业发展规划,多渠道收集市场信息,定期筛选、论证一批投资小、见效快、效益好、具有一定市场前景的创业项目存入创业项目库,并积极推介。(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团县委等)
12.加强企业成长帮扶。依托回乡创业服务中心组建专业团队,为回乡创业能人提供战略咨询、知识产权代理、检验检测、会计、律师、评估、融资、税收、仲裁、高端人才招引等创业服务,强化品牌培育。(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税务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能人回乡创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统筹推进全县能人回乡创业工程。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政策支持精准性、系统性和实效性,保障能人回乡创业工程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能人回乡创业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营造浓厚氛围。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交流创业经验,推介创业项目,宣传创业典型,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依托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等,打造创业故事汇,讲好创业泗县故事。(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融媒体中心、各镇、街道等)
(三)严格考核评价。健全指导、发动、评价、督导工作机制,各部门协调联动,注重整合资源,发挥政策综合效应。建立能人回乡创业工程评价指标体系,对在工作中积极作为、成绩突出的镇(街道)和县直部门给予褒奖激励。(责任单位:县人社会保障局)
五、有关要求
本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应在泗县持续经营,自政策兑现结束之日起3年内保持注册登记稳定。如违反约定,享受的政策奖励将依法追回,政策奖励含争取中央、省、市奖补。对虚假申报,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单位、个人,将依法追回财政奖励资金,并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