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2020年第5批次(增减挂钩)城镇、集镇建设用地
拟征收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泗政拟征安〔2020〕第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将泗县2020年第5批次(增减挂钩)城镇、集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一:
位于泗县经济开发区(泗城镇)赵位社区(赵位村),东至:朝阳路(沥);西至:泗县海豹滤清器有限公司;南至:赵位社区耕地;北至:南柳路(沥)。
地块二:
位于泗县经济开发区(泗城镇)东发社区(刘赵社区)、赵位社区(赵位村),东至:马鞍山路(沥);西至:讴歌电子有限公司;南至:农机装备产业园(在建);北至:南柳路(沥)。
地块三:
位于大路口乡网周村,东至:网周村居民点(拆迁区);西至:网周村居民点(拆迁区);南至:网周村居民点(拆迁区);北至:现状道路。
地块四:
位于大路口乡网周村,东至:网周村居民点(拆迁区);西至:网周村居民点(拆迁区);南至:网周村居民点(拆迁区);北至:现状道路。
地块五:
位于大路口乡网周村,东至:网周村居民点(拆迁区);西至:网周村居民点(拆迁区);南至:网周村居民点(拆迁区);北至:现状道路。
地块六:
位于泗城镇东关社区,东至:朝阳路(沥);西至:星光影视城;南至:洋城湖路 (沥);北至:东关社区耕地。
地块七:
位于泗城镇东关社区,东至:朝阳路(沥);西至:星光影视城;南至:洋城湖路 (沥);北至:东关社区耕地。
地块八:
位于屏山镇陈刘村、白庙村,东至:白庙村耕地;西至:104国道(沥);南至:陈刘村、白庙村耕地;北至:陈刘村、白庙村耕地。
地块九:
位于屏山镇陈刘村、白庙村,东至:白庙村耕地;西至:泗州面粉厂(在建);南至:陈刘村、白庙村耕地;北至:陈刘村、白庙村耕地。
地块十:
位于屏山镇陈刘村、白庙村,东至:陈刘村、白庙村耕地;西至:饲料厂(规划);南至:十里长街(规划);北至:彩虹大道(沥)。
地块十一:
位于屏山镇陈刘村,东至:陈刘村耕地;西至:泗县省级粮食储备库;南至:龙须沟路(规划);北至:十里长街(规划)。
地块十二:
位于屏山镇陈刘村,东至:陈刘村耕地;西至:陈刘村耕地;南至:陈刘村耕地;北至:龙须沟路(规划)。
地块十三:
位于屏山镇白庙村,东至:白庙村耕地;西至:白庙村耕地;南至:十里长街(规划);北至:彩虹大道(沥)。
地块十四:
位于屏山镇白庙村,东至:白庙村耕地;西至:白庙村耕地;南至:龙须沟路(规划);北至:十里长街(规划)。
地块十五:
位于屏山镇白庙村,东至:白庙村耕地;西至:白庙村耕地;南至:白庙村耕地;北至:龙须沟路(规划)。
地块十六:
位于屏山镇白庙村,东至:白庙村耕地;西至:白庙村耕地;南至:十里长街(规划);北至:彩虹大道(沥)。
地块十七:
位于屏山镇白庙村,东至:白庙村耕地;西至:白庙村耕地;南至:龙须沟路(规划);北至:十里长街(规划)。
地块十八:
位于屏山镇白庙村,东至:白庙村耕地;西至:白庙村耕地;南至:白庙村耕地;北至:龙须沟路(规划)。
地块十九:
位于屏山镇白庙村,东至:货运物流园(在建);西至:白庙村耕地;南至:彩虹大道(沥);北至:白庙村耕地。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征收目的(用途)
单位:公顷
地块名称 |
权属单位 |
总面积 |
其中农用地面积 |
其中耕地面积 |
其中建设用地面积 |
其中未利用地面积 |
征收目的(用途) |
地块一 |
泗县经济开发区(泗城镇)赵位社区(赵位村) |
3.0845 |
3.0471 |
2.9033 |
0.0374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地块二 |
泗县经济开发区(泗城镇)东发社区(刘赵社区) |
1.4126 |
1.4126 |
1.3479 |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泗县经济开发区(泗城镇)赵位社区(赵位村) |
0.9783 |
0.9783 |
0.9623 |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
地块三 |
大路口乡网周村 |
0.5187 |
0.5187 |
0.5187 |
|
|
|
地块四 |
大路口乡网周村 |
0.9016 |
0.9016 |
0.6283 |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地块五 |
大路口乡网周村 |
1.6874 |
1.6874 |
1.6874 |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地块六 |
泗城镇东关社区 |
2.513 |
2.4624 |
2.3321 |
0.0506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地块七 |
泗城镇东关社区 |
0.9328 |
0.6738 |
0.557 |
0.259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地块八 |
屏山镇陈刘村 |
2.0846 |
2.0846 |
2.0191 |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屏山镇白庙村 |
2.8423 |
1.849 |
1.5027 |
0.9933 |
|
交通运输用地 |
|
地块九 |
屏山镇陈刘村 |
0.2625 |
0.2625 |
0.2526 |
|
|
交通运输用地 |
屏山镇白庙村 |
3.4535 |
3.4535 |
3.2123 |
|
|
交通运输用地 |
|
地块十 |
屏山镇白庙村 |
0.5045 |
0.5045 |
0.4706 |
|
|
交通运输用地 |
屏山镇陈刘村 |
0.7046 |
0.7046 |
0.6409 |
|
|
交通运输用地 |
|
地块十一 |
屏山镇陈刘村 |
1.5132 |
1.5132 |
1.4342 |
|
|
交通运输用地 |
地块十二 |
屏山镇陈刘村 |
1.2081 |
1.2081 |
1.145 |
|
|
交通运输用地 |
地块十三 |
屏山镇白庙村 |
0.9588 |
0.9588 |
0.8516 |
|
|
交通运输用地 |
地块十四 |
屏山镇白庙村 |
1.308 |
1.308 |
1.2948 |
|
|
交通运输用地 |
地块十五 |
屏山镇白庙村 |
1.2403 |
1.2403 |
1.2076 |
|
|
交通运输用地 |
地块十六 |
屏山镇白庙村 |
1.6604 |
1.6604 |
1.4703 |
|
|
交通运输用地 |
地块十七 |
屏山镇白庙村 |
1.3977 |
1.1994 |
1.0455 |
0.1983 |
|
交通运输用地 |
地块十八 |
屏山镇白庙村 |
1.695 |
1.695 |
1.5979 |
|
|
交通运输用地 |
地块十九 |
屏山镇白庙村 |
0.8727 |
0.8727 |
0.7997 |
|
|
交通运输用地 |
合计 |
33.7351 |
32.1965 |
29.8818 |
1.5386 |
0.0000 |
|
三、拟征收土地征地、拆迁初步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按下表确定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拟定《征收土地方案》上报审批。
乡镇 |
地类 |
区片综合地价 (元/亩) |
土地补偿费(元/亩) |
安置补助费(元/亩) |
泗城镇、泗县经济开发区 |
农用地 |
45800 |
16400 |
29400 |
建设用地 |
45800 |
16400 |
29400 |
|
屏山镇 |
农用地 |
43800 |
14630 |
29170 |
建设用地 |
43800 |
14630 |
29170 |
|
大路口乡 |
农用地 |
42800 |
14040 |
28760 |
建设用地 |
42800 |
14040 |
28760 |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宿州市被征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宿政秘〔2015〕221号)规定的标准上报审批。实际补偿费按批准征收后的标准执行。
四、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农业人口安置采取货币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相结合的方式。
按照《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泗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泗政〔2008〕17号)的规定,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在征收土地范围内,失去全部农用地或每户人均耕地面积少于0.3亩,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在册农业人口,可自愿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
五、办理补偿登记期限和地点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在社区、村民委员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逾期未办理补偿登记的,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六、其他
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最迟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交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