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发文日期: 2022-11-01 16:01:20 生成日期: 2022-11-01 16:01:2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大路口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公共法律服务】利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词:

【公共法律服务】利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文章来源:大路口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11-01 16:01 责任编辑:朱静

一、办理依据

1、《关于推进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的意见》(皖司通〔201559号):各市、县(市、区)司法局和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和联络协调工作,根据工作计划不定期组织重点对象到教育基地按工作流程集中观摩学法、接受警示教育。

2、《关于推进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的意见》(皖司通〔201559号):基地建成后,要切实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资源使用频率和效益,每季度适时开展面向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年度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真正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作用。

二、承办机构

泗县司法局法宣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

四、服务条件

确有需要

五、申报材料

参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申请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线上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线下到县司法局宣教股申请;

2、受理:县司法局宣教股收到申请信息,当场完成受理工作;

3、审查:县司法局宣教股审核申请信息,按照申请人属地原则协调当地司法局法制宣传机构办理;

4、通知:申请人所在地司法局向申请人发出参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通知书。

七、服务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泗县司法局法宣

电话:0557-702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