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服务质量管理信息
发文日期: 2022-11-16 10:15:29 生成日期: 2022-11-16 10:15:29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大路口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管理制度】大路口镇养老服务中心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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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大路口镇养老服务中心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文章来源:大路口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11-16 10:15 责任编辑:朱静

大路口养老服务中心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食堂提供的每样食品,由专人负责留样。
2、每餐留样的食品,按规定留足125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存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5、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
6、留样食品一般保存48小时,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
7、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8、卫生监督小组及监督管理员不定期检查留样工作,发现未按要求留样,将对责任人进行工作失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