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政府预算
发文日期: 2020-12-10 10:08:40 生成日期: 2020-12-10 10:08:4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墩集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印发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泗财预〔2020〕2号)
词: 预算公开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泗财预〔2020〕2号)

文章来源:墩集镇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12-10 10:08

泗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预算公开

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据省、市预算公开方案,制定了泗县财政局《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泗县财政局

                                 2020年1月8日

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泗县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及《宿州市预算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要求,严格落实预算公开主体责任,不断扩大预算公开范围、细化预算公开内容、健全预算公开机制,积极打造阳光财政,促进透明政府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预算公开工作,确保预算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

  ——坚持真实完整除涉密信息外,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严格按照本级人大批准、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公开明确具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预算信息,便于社会公众获取监督。

——坚持分级分工落实预算公开组织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各预算部门各担其责,加强沟通协调,相互配合,共同做好预算公开工作。预算股负责总体部署,各部门对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负责,监督股承担监督监察职能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公开主体。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预算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预算(含本地区汇总的“三公”经费预算);各预算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预算公开工作,主动公开部门预算(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各公开主体对所公开预算的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和细化程度负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审计监督和各项检查督查,依法依规对监督中反映出的问题整改落实。

(二)明确公开内容。按照省财政厅《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皖财办〔20191035)规定,在完整公开预算报告、预算表的同时,对有关事项进行细化说明,并按要求逐步拓展公开范围。其中,政府预算要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说明,部门预算要对预算收支变化情况及原因、政府采购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预算绩效情况、机关运行经费等进行说明。属于公开内容的表格和情况,没有数据也要公开空白表,没有内容也应当专门作出解释。

(三)拓展公开范围

1.推进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公开。从公开2020年预算开始,各预算部门在部门预算公开时,也要相应公开政府采购支出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主动披露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等信息。

2.巩固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财政部门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情况随部门预算公开,包括项目概述、立项依据、起止时间、项目内容、年度预算安排、绩效目标和指标等信息,逐步推进部门自评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切实落实中央有关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四)规范公开方式。财政部门应在本级政府网站设立预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各预算部门应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专栏上,将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专栏上集中公开。对统一平台(或专栏)公开的预算,要编制公开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政府预算公开时间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预算、预算调整后20日内(1月10日),部门预算、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时间为本级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后20日内。要求:2020年泗县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财政部门,要将本级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于122日前向社会公开,并于120日前将电子版报财政局预算股。

(五)严格公开监督。省级预算部门在预算公开前,按照公开政策,对公开文本认真审查,按程序报部门负责人审定后公开。公开过程中,认真开展自查,及时纠正错漏后,填写公开情况统计表,报县财政局备案。公开后,对预算公开情况常态化跟踪检查,确保预算信息长期保持公开状态。县财政部门将比照省级做法,组织人员对本级预算公开情况监督。对各部门自查自纠后,经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统一开展专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部门,将按规定通报约谈。

(六)做好保密处理。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应全部主动公开;依法界定属于秘密事项的信息不予公开。严格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涉密事项的定密、解密及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对预算支出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在保持支出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涉密内容作区分处理,将不涉密的内容依法公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公开组织。财政部门要按照方案精神,制定本地区预算公开工作规定,明确公开工作要求、流程,采取会商、会议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预算部门的工作指导。各预算部门要按照预算公开工作布置,制定本部门预算公开规定,将公开任务明确到岗到人,并加强公开事前审查、事中跟进、事后监督,确保预算公开经得起检查检验。

(二)强化工作衔接。各预算部门主动衔接机构改革工作, 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要按照法定批复情况公开,对机构改革涉及的职能调整、预算增减变化等作出解释;改革前公开的部门预算信息,要采取保留统一公开平台专栏等技术措施继续保持公开状态,确保以前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的内容、时间等依法合规。

(三)回应社会关切。财政部门、预算部门要健全预算公开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提前做好解释说明准备。预算公开后,要密切关注后续舆情,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情况,及时作出回应。对预算公开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强化工作举措,切实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