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墩集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
和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墩集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墩集镇委员会
墩集镇人民政府
2020 年1月25日
墩集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
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工作,根据《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等方案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墩集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指挥,卫生院、中学、中心校、派出所、市场监督所、农经站、兽医站、文化站、财政所、民政办、各村两委及各村卫生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墩集镇卫生院,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协调调度,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急处置指挥部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成员单位防控工作汇报,对我镇疫情进行科学研判,及时作出预警和应急处置。各单位及村民委员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做好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各成员单位职责:
宣传部:组织和指导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情,加强网上信息发布的管理。
卫生院:组织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技术方案;制定各项预防控制措施,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的建议;会同宣传部门及时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信息;组织全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中心校、中学:配合卫生院,组织实施各类学校、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控制措施,加强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学校、托幼机构内发生。
派出所:密切关注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院依法做好强制隔离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疫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民政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组织和动员村力量,参与群防群治。
财政所:负责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文化站:指导督促文化服务行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接收、发布上级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部门的警示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有关工作。
农经站: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疫病的监测、基础调查、样品采集及保存工作;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期间,组织做好快速隔离、病样采集等工作,组织专家分析并提出有关野生动物活动范围和趋势等预警信息。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产品的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市场秩序;根据需要,对导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的经营行为采取临时管理措施;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工作。
兽医站:负责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强化联防联控
镇直各单位及各村应急处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合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市场监管所、兽医站牵头负责取消活禽市场交易,加强从野生动物养殖到餐桌消费全流程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野生动物等行为。卫生院、各村卫生室牵头负责做好发热人员管控,对从疫区(湖北省重点为武汉及周边地区)返乡的农民工、学生等进行摸排、建档,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3:00之前报指挥部办公室(卫生院院长办公室)。对于发热人员,卫生院要规范开展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工作,做好疑似病人转送。宣传部、派出所、卫生院牵头负责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减少大型公共群体性活动。镇爱国卫生委员会成员单位、各村卫生室牵头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督促落实车站、农贸市场、居民小区等区域的环境卫生治理,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三、落实防控措施
镇直各单位及各村应急处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切实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信息报送工作。广泛开展疾病防控宣传教育,促进宣传教育向村组、家庭延伸,提高群众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断救治,卫生院开展预检分诊工作,对发热病人要询问流行病学史,疑似病人及时转送到定点救治医院(县中医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如N95口罩、面屏、防渗透隔离衣、防护服和呼吸头罩等),加强医务人员防控知识培训,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应急值守。镇直各单位及各村应急处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制定本辖区、本单位的防控预案,于1月19日前报送指挥部办公室(卫生院院长办公室)。
四、严肃工作纪律
镇直各单位及各村应急处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管理,加强应急值守,对于因工作不力造成疾病传播流行,或违反法律法规、不按程序发布疫情信息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宣传部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稳定。
附件: 1、墩集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名单
2、墩集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组
3、墩集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组
附件1:
墩集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
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 挥: 郑文举 镇党委书记
曹艳华 镇副党委书记、镇长
第一副指挥: 卢书赵 镇宣传委员
副 指 挥: 苗国标 镇人大主席
冯家紧 镇党委副书记
李 刚 镇纪委书记
李庆龙 镇组织委员
周 健 镇武装部长
曹文平 副镇长
惠春生 副镇长
成 员: 柏慧娟 镇党政办主任
沈恒桂 墩集镇卫生院院长
张 华 中心校校长
张立奎 墩集中学校长
刘明旭 民政办主任
苏衍维 财政所所长
庞思亮 文化站站长
梁振海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刘 剑 农经站站长
单 勇 兽医站副站长
周道瑞 派出所所长
邹 飞 墩集卫生院副院长
董立猛 墩集卫生院副院长
王克友 卫生院防保所所长
郑 锐 墩集村党总支书记
严邦学 项沟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张克利 界牌张村党总支书记
朱德军 石梁河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孙雷明 霸王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兵亮 汴河新村总支书记、主任
史 梁 石龙岗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卫生院,沈恒桂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墩集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专家组
组 长: 沈恒桂 墩集镇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 董立猛 墩集镇卫生院副院长
邹 飞 墩集镇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 王克友 墩集镇卫生院防保所所长
单武奎 墩集镇卫生院防保所副所长
付振东 墩集镇卫生院内科主任
李 勇 墩集镇卫生院外科主任
卢 婷 墩集镇卫生院检验科主任
孔令阳 墩集镇卫生院影像科主任
刘 慧 墩集镇卫生院彩超室主任
陈秀兰 墩集镇卫生院护理部护士长
夏赛仙 墩集镇卫生院护理部护士长
附件3:
墩集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组
组 长: 卢书赵 镇党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 沈恒桂 墩集镇卫生院院长
成 员:王克友 墩集镇卫生院防保所所长
单武奎 墩集镇卫生院防保所副所长
孙丽妹 墩集镇卫生院防保所资料员
杨 杰 墩集镇卫生院防保所工作人员
曹瑞杰 墩集镇卫生院防保所信息员
梁志成 墩集村卫生室室长
杨继亮 界牌张村卫生室室长
位义超 项沟村卫生室室长
丁先平 石龙岗村卫生室室长
邱士海 霸王村卫生室室长
张彦民 石梁河村卫生室室长
单 瑞 汴河新村卫生室室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