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共利益需要,县政府拟对泗县经济开发区(泗城镇)赵位社区(赵位村)、衡尤社区,大庄镇佃庄村、万安村,大路口乡邓公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批次文件名:泗县2020年第1批次(增减挂钩)城镇、集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地块位置、范围、权属和用途
地块一:
位于泗县经济开发区(泗城镇)赵位社区(赵位村),东至:赵位社区耕地;西至:赵位社区耕地、赵位新城安置区(规划);南至:唐河路(规划);北至:丹凤路(规划)。面积约0.9476公顷。为赵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所有,拟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二:
位于泗县经济开发区(泗城镇)赵位社区(赵位村),东至:赵位社区居民点、耕地;西至:赵位社区居民点;南至:规划路;北至:唐河路(规划)。面积约1.3808公顷。为赵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所有,拟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三:
位于泗县经济开发区(泗城镇)赵位社区(赵位村)、衡尤社区,东至:衡尤社区耕地、赵位社区耕地;西至:衡尤社区耕地、赵位社区耕地;南至:赵位社区耕地; 北至:衡尤社区耕地。面积约3.5884公顷。为赵位社区、衡尤社区居民委员会所有,拟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四:
位于泗县经济开发区(泗城镇)赵位社区(赵位村),东至:赤山路; 西至:朝阳路;南至:赵位社区耕地;北至:唐河路。面积约12.7919公顷。为赵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所有,拟用于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五:
位于泗县经济开发区(泗城镇)赵位社区(赵位村),东至:赤山路; 西至:朝阳路;南至:清水沟路;北至:赵位社区耕地。面积约12.5096公顷。为赵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所有,拟用于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六:
位于泗县经济开发区(泗城镇)赵位社区(赵位村),东至:朝阳路与清水沟路交叉口;西至:规划路;南至:赵位社区耕地;北至:赵位社区耕地。面积约0.9165公顷。为赵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所有,拟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七:
位于泗县经济开发区(泗城镇)赵位社区(赵位村),东至:赵位社区居民点; 西至:赵位社区居民点;南至:规划路;北至:赵位社区居民点。面积约0.9041公顷。为赵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所有,拟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八:
位于大庄镇佃庄村,东至:佃庄村耕地;西至:大庄镇多多乐板材厂;南至:佃庄村耕地;北至:农村道路、池塘。面积约0.5688公顷。为佃庄村村民委员会所有,拟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九:
位于大庄镇万安村,东至:万安村耕地;西至:万安村耕地;南至:万安村居民点;北至:万安村耕地、池塘。面积约0.0966公顷。为万安村村民委员会所有,拟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十:
位于大路口乡邓公村,东至:邓公村耕地;西至:104国道;南至:邓公村耕地;北至:邓公村耕地。面积约0.5434公顷。为邓公村村民委员会所有,拟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征收工作时序安排
1、2020年4月8日至4月14日,发布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开展征收前期准备工作,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2020年4月14日至5月14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人意见。办理补偿登记,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3、2020年5月14日起,上报审批阶段。征收土地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土地青苗及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新标准执行。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