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展示技能劳动者的精神风貌,激发全体劳动者学技术、练技能的热情,选拔一批爱岗敬业、技术精湛、有专门技能的人才,拟于2020年9月中旬举办2020年宿州市生活服务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勇于创造的社会氛围,不断创新竞赛形式,丰富竞赛内容,提高竞赛质量,完善竞赛机制,推广竞赛成果,全面提升广大劳动者整体素质,更好地服务技工大市建设。
大赛的主题是:“技能点亮新生活、匠心升华新服务”。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大赛的领导,成立宿州市生活服务类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面协调指挥大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推广组、组织筹划组、后勤保障组、技术评判组、竞赛服务组、监督仲裁组。
三、组织形式
本次大赛设美容、茶艺、保育、花艺四个职业(工种)。竞赛标准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及以上标准。
竞赛各工种具体技术要求按照技术评判组发布的技术文件执行,由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四、参赛办法
(一)参赛对象。
凡在我市从事美容、茶艺、保育、花艺职业,年龄20-55(含)周岁,身体健康,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从业者均可报名参加。在以往同类别职业(工种)竞赛中已获得 “安徽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不得参赛。
(二)竞赛规程。
竞赛技术规程及竞赛规则另行制定。
五、奖励办法
(一)大赛每个职业(工种)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竞赛总成绩相同时以操作技能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二)对获大赛各职业(工种)一、二、三等奖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参加“宿州市技术能手”评选或国家、省级技能竞赛;对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职业(工种)且知识理论、操作技能成绩均为合格的选手,根据职业技能竞赛奖励范围及标准晋升相应职业资格等级;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大赛设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个,设优秀组织奖3个。团体名次按各队每项参赛选手的最高分累计排序,优秀组织奖按各队组赛情况综合评定。
(四)大赛组委会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237号)、《关于调整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奖励范围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04号)、《关于组织开展全省职业技能大赛2020年省级竞赛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78号)等文件规定对获奖选手颁发奖金。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强化对技能大赛工作的服务保障。
(二)广泛发动,注重实效。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广泛发动宣传,动员并组织相关人员参赛、观赛,做好参赛选手赛前培训及其他准备,充分展示我市技工人才技能水平、精神风貌和工匠精神。
(三)各地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赛程防疫安全。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的浓厚氛围。
(四)有关市级竞赛的具体赛事日程安排、技术文件、相关信息等将在随后的组织实施方案中予以通知。
请各单位将参选手资料和报名汇总表与8月27日前传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人:刘慧;
邮箱: 329995277@qq.com
附件:宿州市生活服务类职业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1日
附件:
宿州市生活服务类职业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
代表队: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单位或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现有证书等级 |
参赛工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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