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镇豆芽菜(主要指黄豆芽、绿豆芽,下同)生产经营秩序,确保豆芽菜的质量安全,墩集镇召开豆芽菜质量专项整治会议积极开展豆芽菜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针对县市场监管局2020年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中,多批次豆芽菜不合格,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的情况,针对豆芽菜质量安全形势,墩集镇政府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豆芽菜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吃到安全、放心豆芽菜。
二、整治的范围、重点及内容
1、范围及重点
全镇豆芽菜生产经营环节。生产环节重点整治环境卫生、原材料、非法添加;流通、消费环节重点整治豆芽菜的来源、索证索票等执行情况。
2、整治步骤
充分发挥乡镇食品安全“四员”作用,同时组织市场监管、农经、各村食品安全监管“二员”等部门和人员对生产加工豆芽菜的家庭作坊(户)进行摸底登记,留有台账记录;登记内容包括名称、地址、日产/销量、销售范围、生产者姓名、联系电话等。
根据摸排情况,对辖区内豆芽菜生产企业(作坊)、经营户、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执法检查。生产环节主要检查是否具备基本卫生条件和设施,生产水源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产品(含原材料及辅料)是否符合《豆芽卫生标准》(GB 22556-2008),有无违反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1号)的事项;流通、消费环节主要检查进货来源是否明确,购(销)记录或票据是否真实完整。整治过程中,对豆芽菜开展监督抽检,发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依法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3、加强监督抽检,确保整治效果。整治期间,农经、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大豆芽菜生产经营环节抽检力度,特别是对4-氯苯氧乙酸钠等非法添加物进行抽检。
三、加大宣传教育,推动社会共治
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资料等传统新闻媒介和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以开展豆芽菜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豆芽菜的识假辨假能力。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举报奖励机制的作用,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四、建立长效机制
以开展专项整治为基础,加大对豆芽菜生产企业(作坊)、经营户、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严厉打击在豆芽菜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等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规范和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和行业自律,着力形成豆芽菜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五、整治成果
此次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分队7组、140多人次,检查销售单位24家、餐饮单位33家。墩集镇范围内0家豆芽菜生产企业。
附件:豆芽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数据统计表
附件
豆芽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数据统计表
单位(盖章):墩集镇人民政府 填报人:梁振海
类 别 |
单 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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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执法人数 |
人 次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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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环节 |
生产单位(户) |
家(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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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户) |
家次(户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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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销售单位(户) |
家次(户次)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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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餐饮单位数 |
家次(户次)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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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违法行为 |
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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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 |
家(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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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违法生产经营单位(户) |
家(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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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案件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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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金额 |
万 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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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
件/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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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