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巩固扩大“泗县籍人才资源回归工程”活动成果,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强化就业服务,4月15日,泗县人社局就业人才中心周家舟主任到墩集镇对全镇人社联络员进行就业创业政策培训,以提供全方位的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建立统一的县、乡、村三级就业服务平台为目的。
会上周家舟主任培训说明了各种就业创业政策优惠及补贴情况等事项,以便于联络员高效开展服务工作。
一、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 3000 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对毕业 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 5000 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 元)和100 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
四、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支持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到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提高就业能力,促进尽快实现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给予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 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400 元给予见习单位补贴,给予带教老师一次性 200 元补助;同时,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100 元,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
五、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政策∶
实施基层特岗计划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创新举措,旨在吸纳毕业2年内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及其他服务工作。基层特岗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合同主体责任。对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纳入“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范围;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基层特岗服务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退役军人就业政策:退役军人就业有服务,创业有培训;满6个月带动就业给予 5000元补助、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详情请咨询 1233。
六、残疾人就业政策:
残疾人创业3000 元补贴,经营满6月补助 5000元;残疾人及招用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通过公益岗安置被认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详情请咨询 1233。
七、农民工等群体就业政策: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最高 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创办小微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担保贷款;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开展农民工“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评选,分别给予 10 万元、5 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