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法治教育
发文日期: 2021-06-28 10:13:29 生成日期: 2021-06-28 10:13:29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墩集镇人民政府 文  号: 皖司发〔2021〕29号
名  称: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印发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词: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印发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 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印发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墩集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6-28 10:13 责任编辑:李世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