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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法治教育
发文日期:
2021-06-28 10:13:29
生成日期:
2021-06-28 10:13:29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墩集镇人民政府
文 号:
皖司发〔2021〕29号
名 称: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印发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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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印发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 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印发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墩集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6-28 10:13
责任编辑:李世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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