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预警提示信息及应对情况
发文日期: 2021-07-02 17:51:25 生成日期: 2021-07-02 17: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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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墩集镇人民政府 文  号: 无文号
名  称: 【安全生产——预警提示信息及应对——电动车驾驶】致广大电动车驾驶人朋友们一封信
词: 安全生产领域 预警提示信息及应对 电动车驾驶 致广大电动车驾驶人朋友们一封信

【安全生产——预警提示信息及应对——电动车驾驶】致广大电动车驾驶人朋友们一封信

文章来源:墩集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7-02 17:51 责任编辑:李世泽

广大电动车驾驶人朋友们:

你们好!交通安全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近年来,由于电动车数量迅猛增长,自身防护性能弱、驾驶稳定性差等原因,加上一些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闯红灯、逆向行驶、走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较为普遍,导致涉及电动车的各类道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为了您及家人的平安、幸福,泗县交警提醒您驾驶电动车上路行驶时一定要做到:

 一、驾驶电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当在道路右边行驶;横过马路应当下车推行;自觉服从交警指挥,听从交通志愿者的文明劝导。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单座电动车不得搭载人员;倡导驾乘电动车戴好安全头盔,同时不忘提醒家人和朋友,争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践行者。。

三、过路口时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

四、驾驶电动车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不得双手离把、手中持物或拨打手持电话。

五、驾驶电动车要集中注意力,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越线停车、闯红灯、违法载人、随意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

六、因大型客、货车在行驶中有内轮差和视线盲区,所以驾驶电动车时一定要远离这些车辆,做到不并行、不抢道,确保安全有序通行。

七、所有电动车不得加装雨蓬等影响行车安全的附属设施;自觉抵制购买、使用各类超标电动自行车;为了老人安全,家属尽量劝阻老年人外出时不要驾乘电动车。         

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共享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