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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灾后救助
发文日期: 2021-11-19 16:15:59 生成日期: 2021-11-19 16: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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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墩集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救灾财政资金使用】安徽省省级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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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财政资金使用】安徽省省级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文章来源:墩集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11-19 16:15 责任编辑:姚兰春

安徽省省本级惠农补贴政策清单主管部门补贴项目政策依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领流程发放方式发放时间咨询方式备注国家标准省级标准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灾民生活救助2017年5月3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
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号)受灾群众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对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及重建修缮房屋的群众给予救助:灾害应急救助人均300元;旱灾救助人均60元;冬春生活困难补助人均90元;因灾倒房户重建补助户均2万元,损房户维修补助户均2000元;过渡期救助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钱、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对因灾遇难人员的家属,按照每位遇难人员10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不低于国家标准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紧急情况下可简化程序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实时发放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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