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级各类学校:
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验收2月8日开始,现将教体系统工作任务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完成。
一、学校食堂安全管理。重点检查以下内容:实行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定期对从业人员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开展培训考核,本地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每年参加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等集中培训不低于40学时,监督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5%以上;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经营安全相关规范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食堂以肉蛋奶、米面油等食品原料为重点,实行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制度。
二、校园周边食品摊贩。学校食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园周边食品摊贩依法登记建档或备案(城管局在现场评审期间责令小摊贩暂停营业)。
三、营造创建宣传氛围。全县各中小学校园都要利用校园宣传栏、墙报、板报和广播,刊播食品安全知识。组织每班开展1-2期校园食品安全知识主题班会,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2月8日起电子屏滚动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增加师生及家长对创建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
附件:1.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宣传标语。
2.学校食堂明查打分表
2023年2月7日
(此件不予公开)
附件1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宣传标语
1.食品安全情系民生 创建行动你我同行
2.创建食品安全县人人参与 共享健康宜居城家家受益
3.构筑食品安全防火墙 撑起美好泗县健康伞
4.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 打造美好幸福泗县新家园
5.食品安全你我共创 健康生活大家共享
6.创食品安全示范县 塑文明魅力新泗州
7.同创省食品安全示范县 共同维护舌尖上的安全
附件3 学校食堂明查打分表
单位名称: 评审时间:
评价要点 |
评价内容 |
分值(分) |
检查要点 |
扣分及原因 |
得分 |
7.过程监管 |
(24)实行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 |
0.3 |
1.建立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度,0.2分。2.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记录及相关照片。0.1分。 |
学校食堂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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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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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管理责任 |
(52)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定期对从业人员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开展培训考核,本地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每年参加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等集中培训不低于40学时,监督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5%以上。 |
0.5 |
1.未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扣0.3分;2.未定期对从业人员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考核,扣0.1分;3.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法规知识抽查合格率低于95%,扣0.1分 |
学校食堂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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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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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经营安全相关规范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
0.4 |
存在证照(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不齐全的,扣0.1分;存在采购的食品原辅材料(含食品添加剂)未索取供货商有效许可证、营业执照的,扣0.1分;进货凭证不完整的,存在食品添加剂未专柜(或专位)贮存,扣0.1分;存在未按要求留样的,扣0.1分。存在未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的,扣0.05分。存在使用过期、腐败变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辅料的,扣0.05分。 |
学校食堂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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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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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学校食堂以肉蛋奶、米面油等食品原料为重点,实行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制度。 |
0.8 |
未推行肉蛋奶、米面油等食品原料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的(无采购合同),扣0.8分。 |
学校食堂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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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2: |
评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