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流通监督检查标准要点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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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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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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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式 |
□事先告知 □事先不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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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要点 |
发现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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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妆品合法性 |
(1)所经营的国产化妆品是否由取得有效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生产。 (2)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 (3)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查看复印件);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查看复印件)。 (4)经营的进口化妆品是否在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入境。 (5)进口化妆品是否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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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化妆品标识 标签 |
(6)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有质量合格标记。 (7)产品名称是否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定》、《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及其他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相关规定。 (8)国产化妆品是否标明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进口化妆品标明原产国名或地区名、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 (9)产品是否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标注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10)国产化妆品是否标明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编号。 (11)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备案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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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购货验收制度 |
(12)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是否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是否索取供货企业的相关合法性证件材料;是否建立供货企业档案;是否建立购货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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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产品保质期 |
(13)抽查化妆品是否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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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储存条件 |
(14)是否按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化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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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产品宣传、 店内宣传 |
(15)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宣传疗效;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标注有适应症。 (16)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存在虚假或夸大宣传。 (17)检查店内宣传资料是否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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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违法行为 |
(18)是否有自制化妆品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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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中需说明的其他情况:(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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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论: □符合要求。 □限立即整改。 □限 日内上报书面整改结果。 □严重违规,给予警告。 □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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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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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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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记录一式两份,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