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申请条件:有求职意愿的求职者
办理材料:无
办理地点:宿州市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办事大厅2楼人力资源市场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窗口提交申请;2.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3.办结:审查合格后给予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