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监督管理
发文日期: 2023-08-24 09:18:48 生成日期: 2023-08-24 09: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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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墩集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工作推进】泗县墩集镇: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助力扶贫资产管理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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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推进】泗县墩集镇: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助力扶贫资产管理规范化

文章来源:墩集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8-24 09:18 责任编辑:刘雨婷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泗县墩集镇人大代表积极履职尽责,发挥人大作用,帮助全镇各村理清资产底数、完善管护制度、强化监督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扶贫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中保值、增值,持续、稳定发挥效益。

  狠抓排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晰”。以上级工作方案为指导,墩集镇人大副主席柏慧娟牵头组织乡村振兴工作站、财政所、项目办和各村振兴专干对2013年以来使用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形成资产管理清单,实现“资金清、项目清、资产清”,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底数清、资产明。经过摸底清查,墩集镇共有扶贫项目资产338项,总投资规模14266.3653万元,全部纳入管理台账。



  科学界定类型,明确产权归属。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镇人大对产权界定工作进行统一培训和指导,要求所有扶贫资产主要按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3种类型进行登记造册,根据扶贫资产项目的资金构成和组织实施单位确定扶贫资产权属,坚持点面结合、重点推进和试点成熟、全面推广的思路,统一部署、分类推进开展资产确权。截至目前,墩集镇公益性资产300项,经营性资产38项,已分配使用72.20852万元,其中非光伏收益分配到村13.53242万元,非光伏收益分配到户58.6761万元,带动贫困人口增收95.144万元。

  规范运营管护,落实责任主体。通过调研、座谈等方式,镇人大代表指导各村将确权到村的公益性和经营性资产进行分类管护并建立管护台账。公益性资产管护每季度更新一次,管护单位为产权单位村委会或镇政府,管护人员为具体负责巡查的公益岗或村包片干部;经营性资产管护每月更新一次,管护单位为经营主体和产权单位村委会或镇政府,管护人员为经营主体负责人和村负责人。并建议各村总专干作为资产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要求,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强化监督管理,公平分配收益。镇人大主席团充分发挥镇村人大代表“最后一公里”监督前哨作用,组织镇村两级人大代表挨村常态化检查监督,坚决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处置扶贫资产和收益等行为的发生。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及时公布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护、收益分配、处置等情况,提高资产管理、收益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