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及县财政局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有效监督下、在镇直各部门密切配合和各行政村的大力协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千方百计抓经济、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增收节支、培植壮大财源,财政管理提质增效,为推动新时代墩集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一)2023年度收入预算500万元。截止12月底,我镇完成财政总收入315.12万元,占年度预算的63%,同比增长22.18%,占上年同期122.1%。
(二)2023年度支出预算为720.1万元。截止12月底,完成财政支出2353.87万元(含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年初无预算),比上年同期减少420.62万元,占年度支出预算的326.9%,占上年同期84.8%。
(三)2023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是聚力财政资金监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持续注重财政资金监管,围绕预算资金使用,抓紧细化落实年初分配到部门的预算,督促各部门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助推财政工作提质增效。对本年度重点开展的乡村振兴、两强一增、土地增减挂、环境治理、民生保障等重点项目资金,严格建立专账台账,对标工期,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防止资金沉淀;在立项、招投标、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审计结算、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实施资金使用全过程管理,强化财政监督机制,确保项目建设体质扩容。2023年,墩集镇乡村振兴资金投入657万元,受益人员3000多人,全部完成预算执行,乡村振兴全面起势。
二是聚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惠农补贴政策效能
持续加大民生保障和改善力度,让民生跟着民声走。在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严格落实审批制度,强化资金监管,确保各项惠民资金在申报、公示、审核、拨付等环节均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效益。全年共计发放惠农资金190批次,累计金额3193.7万元,惠及8094人次。其中:残疾人补助38.8万元,贫困生补助30.71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770.05万元,农村高龄补贴77.6万元,护林员补助240.37万元,农机具购置补助372.78万元,计生奖补71万元,孤儿基本生活补贴14.96万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867.26万元,农村草(危)房改造补助2.6万元,优抚定补206.29万元,其他14.9万元。民众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得到提升。
三是聚力规范村级“三资”,提升阳光村务透明度
坚持村集体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收支两条线”原则,严格执行《泗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泗县财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泗县村级资源管理办法》三办法,建立村级资金、资产、资源三台帐,贯彻落实村集体重大事项“三重一大”、“四议两公开”、村务公开制度,确保“三资”管理规范操作,村级财务支出更有章法。2023年共规范村级各项收益536.3万元。
四是聚力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提升“三农”领域保障水平
严格遵循自愿投保原则,积极协调国元保险公司,做好午季小麦理赔和秋季玉米、水稻投保工作。全年召开专题会议6次,布置宣传条幅、展板70余个,发放宣传单页1000余份。2023年完成小麦承保面积7.48万亩,承保金额77.11万元,理赔金额128.16万元;秋季作物承保面积7.55万亩,承保金额132.5万元,理赔金额255.59万元;草莓承保面积0.23万亩,承保金额33.19万元,理赔金额37.7万元,同比上年增加50%。有效化解农业生产风险,助推我镇粮食及经济作物生产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