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泗市监处罚〔2024〕183号 |
泗县振孔便利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泗县振孔便利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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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振孔 |
当事人以2.5元/袋的价格从泗县批发部购进“康师傅”香辣牛肉面(生产日期:2023/05/18,保质期:6个月),于2023年12月25日在墩集镇项沟村仇岗庄自己店里在该“康师傅”香辣牛肉面已超过保质期的情况下,以4元/袋的价格对外售出1袋,被消费者投诉。2023年12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该投诉线索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仍有该超过保质期的“康师傅”香辣牛肉面9袋放在其超市货架上进行销售。截至案发,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违法经营额4元,违法所得4元,货值金额40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五)项 |
主动到指定地点缴纳罚款 ;自作出处罚决定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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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泗市监处罚〔2024〕184号 |
泗县顺迪便利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泗县顺迪便利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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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欣悦 |
当事人以1.5元/袋的价格从泗县批发部购进“杨记佬味真鸭翅”(生产日期:2022/09/23,保质期:9个月),于2024年1月9日在墩集镇墩集街自己店里在该“杨记佬味真鸭翅”已超过保质期的情况下,以2.5元/袋的价格对外售出2袋,被消费者举报。2024年1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该举报线索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仍有该超过保质期的“杨记佬味真鸭翅”19袋放在其超市货架上进行销售。截至案发,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违法经营额5元,违法所得5元,货值金额52.5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五)项 |
主动到指定地点缴纳罚款 ;自作出处罚决定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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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泗市监处罚〔2024〕185号 |
泗县墩集万福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泗县墩集万福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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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万福 |
当事人以1.5元/袋的价格从泗县批发部购进“渔米之湘”风味蛋饺(生产日期:2022/12/06,保质期:12个月),于2023年12月23日在泗县墩集镇界牌张村赵庄自己店里在该“渔米之湘”风味蛋饺已超过保质期的情况下,以2.5元/袋的价格对外售出2袋,被消费者投诉。2023年12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该投诉线索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该超过保质期的“渔米之湘”风味蛋饺已售完。截至案发,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违法经营额5元,违法所得5元,货值金额5元。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五)项 |
主动到指定地点缴纳罚款 ;自作出处罚决定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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