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法治教育
发文日期: 2024-05-17 15:57:03 生成日期: 2024-05-17 15: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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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墩集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墩集司法所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进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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墩集司法所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进校园活动

文章来源:墩集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5-17 15:57 责任编辑:吴婷婷


今年五月份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助力平安校园建设,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常态化和普及化,提高学生的法治素养,510日,墩集司法所联合镇宣传部墩集中心小学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进校园活动。

    胎儿是否有权继承权?年龄7的小朋友,将父母送给他的贵重物品卖了,其父母能要求退回吗?未成年遭父亲虐待,父亲被法院撤销监护权后,有义务继续付抚养费吗?在墩集中心小学学生积极踊跃的回答中,一堂关于《民法典》的普法宣传精彩开启。

     普法志愿者结合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用浅显易懂、生动活泼的语言,对《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生动讲解并通过实际案例以案释法,为同学们讲解了有效保护自身安全的途径。现场气氛活跃,学生积极踊跃参与,深受启发和教育。

  通过此次民法典进校园活动,促进了学校法治宣传教育,让学生们知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实现了进一步讲好民法典故事、传播民法典知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吴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