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4-04-25 16:14:20 生成日期: 2024-04-25 16:14:2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墩集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行政处罚】泗县墩集市场所2024年4月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信息
词:

【行政处罚】泗县墩集市场所2024年4月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信息

文章来源:墩集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4-25 16:14

墩集市场所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信息(2024年4月)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泗市监处罚〔2024303

泗县旗杆杨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泗县旗杆杨超市

 

杨继冲

当事人以1.5/袋的价格从泗县批发部购进卫龙大面筋生产日期:2023/10/23,保质期:120天,102g/袋,于202433日在墩集镇墩集街自己店里在该卫龙大面筋已超过保质期的情况下,以3/袋的价格对外售出2袋,被消费者举报202434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该举报线索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仍有该超过保质期的卫龙大面筋8放在其超市货架上进行销售截至案发,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违法经营额6元,违法所得6元,货值金额30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五)项

主动到指定地点缴纳罚款 ;自作出处罚决定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22